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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

歐洲議會、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EC)與28個會員國在本周二(2/7)達成共識,將允許歐洲民眾在歐盟區旅遊時仍能充份享用他們在網路上所訂閱的電影、體育賽事、電子書、遊戲或音樂服務。此一協議仍需經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的確認,新規定預計於明年初上路。

這是歐盟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政策中有關著作權規定所達成的第一個協議。歐盟數位單一市場副主席Andrus Ansip表示,未來歐洲民眾在歐盟區旅遊時將可以隨時享用所訂閱的內容,為打破歐洲各國疆界的重要一步。

根據統計,去年有64%的歐洲人透過網路下載遊戲、電影或音樂,並有愈來愈多人利用行動裝置來下載,而2015年的調查則顯示,有1/3的歐洲人希望在網路上的內容訂閱服務是可攜的。

在新的歐盟著作權法上路後,包括Netflix或Spotify等所有的付費訂閱內容服務供應商都必須遵守該規定,業者可藉由檢驗用戶的支付資訊、IP位址或網路合約來確認使用者的國別,以在歐洲人於歐盟區旅遊時提供跨境服務。

EC表示,當今年6月15日歐盟的免費電信漫遊服務開跑後,訂閱內容的可攜性將會變得更重要,屆時歐洲民眾將可以原本的電信費率在其他會員國中使用內容訂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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