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周五公佈的法院文件顯示,2013年三星為其所賣出的Android智慧型手機等裝置支付微軟高達10億美元專利權利金,但仍積欠690萬美元利息。
微軟八月初向紐約地方法院控告三星,聲稱三星違反雙方於2011年簽定的技術智財交互授權協議,在微軟宣佈收購Nokia行動裝置部門後即不再支付微軟擁有的Android相關專利權利金,並拒絕支付延遲支付授權費衍生的利息。上周這項法院文件在隱藏部份商業機密後公佈,文件顯示,三星於2013年,即協議簽定的會計年度第2年已支付微軟超過10億美元的權利金。但微軟仍要求三星支付690萬美元的額外利息。
文件指出,2011年9月微軟及三星簽定授權協議,為了取得微軟於三星Android智慧型手機及平板的上所需的專利授權,三星應根據每會計年度售出的Android手機和平板數量計算並支付微軟權利金長達7年,同時兩家公司也簽定了業務合作協議,三星將協助開發Windows智慧型手機及平板。第二年權利金於2013年10月11日到期,但在同年9月3日微軟宣佈收購Nokia行動裝置部門後,三星即以收購案破壞雙方授權協議為由,不但拒絕支付權利金,而且還宣稱有權請求侵權賠償。微軟表示,三星的宣稱也危及了第三年以後的權利金收入。(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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