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網抓房仲資料提供查詢,住通遭判違反公平交易法得賠30萬元

用程式大量蒐集網路公開資料來牟利,即使不侵權,在特定案例上恐遭判違反公平交易法。

近日台灣房屋控告以會員收費制提供房仲資訊的住通搜尋系統,未經同意擅自取得臺灣房屋自行蒐集的房屋交易資料,恐讓民眾誤以為臺灣房屋與住通有合作關係,而對臺灣房屋構成「顯失公平」的情況,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因而請求100萬元的損害賠償。

儘管住通搜尋系統辯稱,沒有侵入台灣房屋內部系統,而是透過網路取得房仲業者的網路公開資料,也只提供資料查詢,而未介入銷售。但智財法院審理後認定,用程式大量抓取房仲業者的資料,來擴充自己網站內容而牟利,對靠「服務」取勝的房仲業,構成「顯失公平」的競爭,而判住通搜尋系統違反公平交易法,得賠償30萬元並移除臺灣房屋所有資料。

住通搜尋系統HouseFlow蒐集網路房仲資料,以會員制收費來提供查詢,圖為Google庫存的HouseFlow查詢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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