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熟悉一門語言,短時間瞭解另一血統相近語言的語法實為可能,然而短時間要瞭解新語言的慣例(Convention)並不容易,畢竟慣例是語言長期應用下的經驗集合,反映了技術生態圈管理複雜度時的特有方式,可以促進程式具有一致文化,而文化並非短時間內足以吸納的事物。

慣例定義語言的非正式語義
每個語言通常都有個基本但鬆散的命名慣例,規範整個語言技術生態圈的基本命名風格,這類慣例通常傾向指出名稱代表什麼或可以作什麼,減少開發人員間一再詢問「這是什麼」的需求。

舉例來說,Java在類別命名採大駝峰式(Upper camel case),變數命名採小駝峰式(Lower camel case),若開發者對慣例有一致共識,只要看到名稱大寫開頭,表示是個類別,若之後跟隨點運算子(Dot operator)來操作方法,表示該方法是靜態(static);雖然使用開頭小寫變數來呼叫方法,語法上並非錯誤,但在慣例上這暗示該方法是個實例(Instance)方法,不遵守慣例的情況下,易誤導程式的閱讀者,增加了維護的複雜度。

基本命名慣例通常定義了語言未正式規範的語義,有時因慣例上這類未正式規範的語義至關重要,語言本身也會納入成為正式語法。例如一般語言慣例中,常數通常使用大寫字母,Ruby語法則直接規定常數必須以首字大寫字母作開頭,類別與模組名稱也是一種常數,所以在Ruby中,類別名稱必然以大寫字母作開頭,否則就會直譯錯誤。

命名慣例目的無非就是在程式碼中,透過特定名稱形式來提高可讀性。例如Java變數或方法採用駝峰式,常數則採全大寫、底線區隔字母,目的就是要讓開發者易於區別名稱中每個單字;有些語言則偏好用全小寫、底線區隔字母,來命名變數或方法。

基於提高可讀性,不同開發團隊會有更特定的命名慣例,會因不同開發文化或面對的領域而有極大差異,這類命名慣例會更接近行話(Jargon),目的是在程式碼中傳達特定團隊或領域資訊。

除了程式碼本身會有命名慣例外,檔案名稱、程式庫資源、專案檔案布局也會有其慣例,這也是提高可讀性的一種表現,只不過可讀性層次並非展現在程式碼,而是表現在應用程式所需資源、與其他專案整合性或環境部署。

整合開發工具通常會有預設的程式庫資源與專案檔案布局,有些建構(Build)工具也規範專案結構,目的都在維持一致的專案慣例。例如Java領域中Maven發展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統一專案資源相關架構,以解決Ant自由度過高而產生的不一致問題。

慣例用以傳達重要訊息

任何語言都會強調,變數命名時要採有意義的名稱,讓人一眼就看出變數本身代表什麼,若能讓變數之間命名時遵守某種慣例,就可讓變數名稱之間傳達更多重要訊息,像是防止可能的安全問題,或是增加底層行為的可預測性。

在《約耳續談軟體》書中,舉了個變數命名慣例「讓錯的程式看得出錯」,約耳舉了一個例子:來自使用者的請求字串,必須指定給us(代表Unsafe)開頭的變數,而經過編碼後的字串才能指定給s(代表Safe)開頭的變數,形成的慣例結果是usName=Request("name")、sName=Encode(usName)與Write(sName)為正確且安全,如果有人寫出了sName=Request("name")、sName=usName或Write(usName),雖然usName與sName形態上相同,編譯器或直譯器不會給任何警告,但在慣例上,可看出這樣的程式碼會在安全上的隱憂。

透過慣例,讓名稱代表何種變數(What kind of,而不是What type of,像是s代表安全變數,us代表不安全變數,但它們都是字串型態),就能傳達許多重要訊息。例如在無法以語法直接定義常數的語言中,以全大寫字母作為常數慣例,如果試圖對已經有值的此種變數作指定,就視同錯誤;簡單迴圈中,可使用i、j、k作為索引名稱,但在迴圈外或複雜迴圈邏輯中,使用i、j、k這類變數,可視同錯誤。

約耳在〈讓錯的程式看得出錯〉文中,也為匈牙利命名法(Hungarian notation)平反,認為應用匈牙利(Apps Hungarian)命名法仍有價值,人們反對的多為匈牙利(Systems Hungarian)命名法。

透過慣例增加底層行為的可預測性可舉Ruby為例,在Ruby中若方法名稱以!結尾,通常表示為有副作用的方法,開發者必須特別注意其副作用為何,而且通常會提供無!結尾的對應方法,讓開發者可以進一步思考應當採取的操作。

例如Ruby的String是可變動的(Immutable),轉大寫有upcase!與upcase方法,前者會直接修改字串內容,後者會以新字串傳回upcase運算的結果;另一範例是Ruby中區塊的寫法,{}與do..end有很大部份是類似的,慣例上,在一行中可寫完執行動作或有傳回值的區塊時,可使用{},do..end通常用於具有副作用的程式區塊。

慣例用以突顯語言優點或彌補語言缺陷

有時,語言特性會使得開發者樂於使用某種編碼慣例。舉例來說,具備一級函式特性的語言使用者,在走訪陣列之類物件時,並不愛用for迴圈,而偏好可突顯一級函式特性的each方法。

例如:雖然JavaScript可以使用for(i = 0; i < elems.length; i++) { elem = elems[i]; ... }走訪陣列,但JavaScript開發者更樂於使用elems.forEach(function(elem) { ... })的寫法。

Java開發者若在沒有探索JavaScript慣例的情況下,帶著舊有習慣來撰寫JavaScript程式,可能會選擇使用for迴圈的版本,因而就無法瞭解JavaScript中一級函式的特性與應用方式,從而無法善用JavaScript的真正優點,因而不建議懷抱著「我的開發人員都有使用過X的經驗,只要花個兩三天學習Y語法,就可以用Y開發一下應用程式」的心態。

程式語言本身在不斷應用的過程中,許多特性會逐漸被善用,形成多數開發人員的習慣用法,瞭解這些慣例,將有助於善用語言本身良好的特性。

也許更重要的是,在語言不斷應用的過程中也會發現許多不良特性,慣例通常也迴避了這些語言的缺陷,或補強了弱點。

像是上例中forEach的版本,elem會是匿名函式中的區域變數,而一開始for版本的elem,會是迴圈所在範圍中都可見(因為JavaScript沒有區塊範圍);其他還有像是透過命名強調出相關項目的關係,讓C語言透過命名慣例在精神上實現物件導向的概念,或者在原型基礎的JavaScript中,透過某種方式模擬類別基礎的封裝、繼承概念。

不同慣例代表了不同管理文化
沒有慣例的程式碼必然複雜,也代表程式本身缺乏正式或非正式的管理文化,存在多種慣例的程式碼也是複雜的,這也許代表系統在不同時空,歷經多組人馬又沒有適當管理的結果,甚至造成明明使用同種語言開發,卻像是不同語言拼湊而成。

將某語言的慣例與習慣未經消化,直接拿來套用在另一語言上也不適當,這會使得用後者撰寫而成的程式,完全缺乏應有的風格與功能,有時甚至可看出某段程式,曾由某技術陣營的開發者撰寫。

慣例是用來管理複雜度,形成一致文化的工具,具體來說,慣例是附加在語言或技術本身的非正式限制。慣例可以是自然形成或是正式的文件規範,也有可能僅存在於程式碼之中,必須透過閱讀程式碼來發掘歸納,重要的是程式碼中必得要有慣例存在的事實。

良好的慣例管理會使得程式的風格一致,看來就像是同一開發者撰寫,相對來說,開發者得知的慣例越多,就越容易融入程式,好似程式就是自己撰寫,也就越易於在程式碼中擷取或傳遞語法外的資訊,善用或限制語言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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