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美國法官已在去年8月宣判三星侵犯蘋果專利,且必須賠償蘋果10.5億美元,但由於其中多算了4.5億美元,因此開庭重審,此次陪審團認為三星仍應支付其中的2.9億美元。
在陪審團第一次估算出的10.5億美元賠償金額中,法官Lucy Koh認為陪審團的裁決是基於未被允許的法律依據,因此超算了4.5億美元。
根據Koh當時的說明,三星的26項裝置侵犯了蘋果專利,但其中有13項只侵犯發明專利而未侵犯設計專利,因而取消了這 13項專利的賠償判決,僅維持5.98億美元的賠償判決。
之後法院再重新審理被取消的13項侵權裝置的賠償計算,三星認為只應賠償5200萬美元,蘋果則認為應賠償3.8億美元,而本周陪審團的決議則是2.9億美元,零零總總地加起來三星總計得賠償近9.3億美元,仍低於原先判賠的10.5億美元。
不過,這些賠償金額對全球前兩大行動裝置製造商而言並不那麼重要。蘋果發表聲明表示,此案的專利意義大過於金錢,即使創新的價值很難用金錢來衡量,但很高興看到陪審團展現了三星必須因為抄襲而付出代價的態度。市場則猜測三星應會針對此一判決再提出上訴。(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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