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靜怡/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專任副教授,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在世界各國陸續成立Creative Commons團體的風潮下,繼國內成立第一個Creative Commons的團體(Creative Commons Taiwan-創用CC)之後,又稱為「嘻嘻樂園」的CC Garden,也在今年上半年成立,並且於7月下旬舉辦了一個熱鬧的「CC拼貼派對」。Garden一詞,既有創作有如花園中花草生長般源源不絕之意,又有樂園般的休閒娛樂意涵,甚至,還同時涵括了樂團的味道。這個組織的成員包括音樂界、文化界和媒體界人士,強調透過輕鬆的方式,為台灣社會的創作人與消費者建立起更好的互動環境,目前也已經在音樂網StreetVoice上設立了CC專區,讓使用者可以直接在該網站搜尋以創用CC授權的音樂。
這些努力的出現,都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獨樹一幟的:過去半個世紀以來的著作權發展趨勢,的確已經導致創作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連結性成為一道越拉越寬的鴻溝,的確已經走到了令人感到窒息而不得不反彈的地步。
於是,英國的公共媒體BBC在2005年秋天正式推出「創意檔案庫」(Creative Archive),也就不甚意外了。這個創意檔案庫計畫由該公司的紀實與學習(Factual and Learning)部門負責,以會員制的模式,歡迎不同背景的個人和公私部門團體加入,採取Creative Commons的授權模式,在遵守教育、創意、娛樂和非營利使用等免費接近使用的原則性規範前提下,讓英國境內的使用者互相分享和交流不同的影音資源。這個創意檔案庫計畫,獲得相當熱烈的迴響,而這其實正是BBC嘗試落實其兩年多前在「建構公共價值」(Building Public Value:Renewing the BBC for a Digital World)宣言中所強調的「公共價值」的一環。
同樣由公共部門的力量發起,試圖發揮引導性影響力的作法,還包括我國進行將近5年的「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在今年6月初決定匯入數位典藏聯合目錄當中的內容,將採用中研院資訊所「創用 CC」中的「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的授權方式,以便讓這些由國家資源支援所建置起來的聯合目錄內容,能夠和大眾分享。這和英國的創意檔案庫內涵與運作模式相較之下,雖然仍有一段相當不小的差距,但是總算踏出了第一步。
Creative Commons此一理念從發軔於美國,由我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Lawrence Lessig正式發起成立組織到進行理念的落實與推廣至今,不超過5年時間,如果以社會運動的角度來看,能夠獲得這般成果,或許已經算是難能可貴了。
對於BBC的努力,Larry Lessig以「讓一般大眾理解到數位創意潛力的最重要計畫」來稱揚,然而,即使有國際知名的老牌公共媒體BBC加持,Creative Commons今後該何去何從?在既有的基礎上,到底如何釐定Creative Commons的核心思維與重點方向?Creative Commons的訴求重點,到底是只侷限於著作權解放的議題,還是應該甚且必然發展成一個廣義的長期自由文化運動?相信這些問題是許多人心目中共同的問號,然而,正因為是問號,所以彌足珍貴,因為這將是大家必須合力去回答和解開的問號,而且極可能是個根本未預設任何標準答案的解題過程。或許,我們應該以絕對開放不設限的彈性態度,靜心觀察這股在著作權控制趨勢下努力逆流而上的運動,究竟會衍生出哪些可能性,甚至是否可能進一步激起下一個思潮,或者促成另一場運動的出現。
以上種種,其實就像個充滿想像的無窮空間,這或許正是參與Creative Commons的樂趣所在,而在這個強調交流、溝通和共享的花園裡,如此為之,誰曰不宜?
註:Creative Commons 在 2002 年 12 月發佈第一項計畫──一套著作權授權條款,提供公眾自由使用。其靈感某種程度上,是來自於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GNU GPL)。Creative Commons 開發了一套網路應用程式,協助人們將其創作獻給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或者,在特定條件、特定用途下授權自由使用,並同時保留其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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