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佩諭/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研究員

隨著資通訊科技之日新月異,優質網路社會之建構也越來越刻不容緩。在優質網路社會中,不論身處在何處,人們無時無刻均可接近、使用網路,享受各種透過網路所提供之服務。欲落實優質網路社會之願景,必須先完備優質網路社會之基礎環境,才可能進一步實現優質網路社會之藍圖,使人們充分享受網路之快速、便捷。

優質網路社會之基礎環境建置包括:有線寬頻網路、行動無線寬頻網路以及各種感知網路之布建,其中家戶寬頻網路之接取乃是不可忽略的一環。根據資策會之統計,我國今年第二季有線寬頻網路用戶約有428萬戶,寬頻普及率約為6成,較前一季成長約2%,其中90%寬頻用戶為xDSL用戶。若以長期之觀察,我國近幾年寬頻普及率之成長已經漸趨緩和,然而家戶實際連網費用與期望值之間卻一直有所落差,且我國寬頻價格占月收入之比例明顯高於日本、韓國、美國、瑞典、冰島等國。

從上述資料中不難發現,我國寬頻網路接取市場缺乏競爭,且寬頻網路接取費用過高。因此,為推動優質網路社會之建構,我國政府應當致力於促進寬頻市場之競爭並降低寬頻接取費用,以提昇我國寬頻普及率。

現今之寬頻網路接取技術早已不限於xDSL,其他各種新興技術如光纖、各種無線寬頻接取技術、有線電視纜線數據機寬頻上網、電力線寬頻上網等,均可提供寬頻接取服務。不論是有線電視或者電力公司均可透過其網路提供寬頻接取服務,而電信業者同樣可以利用電信網路提供電視服務。

數位匯流已成為未來不可避免之趨勢,電信與廣電產業之間跨業經營的情況亦日趨普遍,故而調整現有之產業規範與法制,以因應數位匯流時代之來臨,乃是政府刻不容緩的重要工作。在各項寬頻網路接取技術中,由於我國有線電視普及率超過85%,故若能創造有利於有線電視纜線數據機上網服務,與電信寬頻接取服務公平競爭之數位匯流環境,則相信將有助優質網路社會基礎環境之建置。

根據我國有線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有線電視業者受經營區域之限制,不得跨區經營,至於電信業者則無此經營區域之限制,因此,當中華電信推出MOD服務時,並不受有線電視分區限制,可同時在全國各地提供服務,引起有線電視業者不小反彈。從推動數位匯流的角度看來,中華電信所提供之MOD服務與有線電視服務競爭市場相同,管制措施亦應相同。為解決此一相同服務卻不同管制之問題,我國有線電視與電信產業之法制規範似乎應有所調整,方有利於電信產業與有線電視產業之間公平競爭。

若開放有線電視業者跨區經營或取消目前之分區制度,可使得電信業者與有線電視業者所受之管制趨於一致,並使目前分散於各區域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得以整合有線電視網路,提升有線電視網路之經濟效益。另一方面,目前我國有線電視經營區域畫分為51區,其中4區無人申設,實際上為47個經營區,其中有31個區域為一區一家之獨占情形。換言之,我國有線電視市場中,大部分消費者均處於並無其他有線電視業者可供選擇之情況。而且我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大多隸屬東森、中信等少數幾家多系統經營者(Multi Systems Operators,MSO),整體有線電視市場之高度水平集中甚高。透過開放有線電視業者跨業經營或取消分區限制,則或許亦可為目前獨占之區域引進新進業者,增加有線電視市場之競爭,提供消費者更多選擇。

然而,開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跨區經營或取消分區限制,是否真能刺激我國有線電視市場之競爭,或者,反而更加劇目前有線電視產業水平集中之現象,目前仍有所爭議。對於少數存在之獨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而言,一旦政府取消分區限制或開放跨區經營,則這些存在於部分地區之獨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勢必將要面對橫跨全國之大型多系統經營者之競爭,而可能導致獨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完全消失。除此之外,雖然開放跨區經營或者取消分區限制初期,有線電視市場將會出現激烈競爭,而使消費者可享有更低廉的價格以及更多樣化的選擇,然而經過市場之合併縱橫後,結果可能使得我國有線電視市場僅剩下一、二家大型多系統經營者,長期而言,反而導致全國有線電視市場為少數一、二家業者所壟斷。

開放有線電視分區經營限制,對於推動有線電視纜線數據機寬頻上網固然有所幫助,然卻可能同時導致有線電視市場之獨占情形更為嚴重。為避免此一情形發生,我國政府於開放有線電視分區經營限制之同時,亦應透過政策或法規之調整,鼓勵、幫助電信業者或其他新興科技跨業經營者提供有線電視服務,以促進有線電視市場之競爭。

總結來說,隨著優質網路社會之來臨,政府調整相關法規或政策時,必須以數位匯流角度加以考量,對於提供相同服務之不同傳輸科技給予相同管制,建立有助於不同科技產業跨業經營之公平競爭環境,以促進我國產業與經濟發展,並加速優質網路社會之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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