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靜怡/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專任副教授,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科學研究和科技創新往往必須站在前代巨人的肩膀上繼續深耕,是眾人共知的道理,然而,科學研究和科技創新同時也需要同儕相濡以沫,以便發揮協力研究和創新的最大效益的道理卻常遭到漠視,甚至,主流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和政策,因為主張保護越多越好,和保護將帶來更多科學科技進步的一般認知相反,反而是等於對科學研究採取了頗為敵視的態度。於是,科學家們似乎必須另尋生路,才能重拾符合正義需求的研究自由和研究成果。

透過科學社群的既有網絡,甚或進一步借重網際網路的特殊效能進行集體創作,是科學家所採取的策略之一。這種策略無需改變內國或國際法律制度,只要仰賴眾多科學家相信公共領域的價值,並且徹底落實這些價值,便能達成科學家所追求的「以合乎真理和正義的模式分配世界資源、改善人類發展前景」的目標。在這種強調公共領域的集體協力研究創作模式下,科學家們所依賴的是自由接觸既有的資訊,亦即科學家們可以透過相當便利的方式使用和發展該等資訊,並且將因而產出的新興智慧財產權提供給一般大眾使用,而非視為一己之財產。

因此,將科學出版當做公共領域價值的落實對象,可以說是上述協力研究創作模式的必然結果。為了避免企業化的出版集團如Elsevier Science控制住多數的科學出版品、避免閱讀科學期刊文獻變成沈重的負擔,國際科學家社群裡開始有不少科學家嘗試以非傳統財產權的模式,來經營科學期刊出版品,這樣的模式,可能是讓科學研究真正走上符合正義和自由需求的協力創新道路的契機。

以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PLoS)為例,其營收來源包含作者報酬、慈善機構和大學成員的捐助;而英國的BioMed Central(BMC),也是一個結合作者報償、大學成員捐款和大量衍生產品的營收模式;美國的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在2005年時,也宣佈凡經NIH經費補助的研究結果,都會在網路上以12個月為期,免費提供大眾使用,至於PLoS及BMC的科學家,都放棄從出版品獲取報酬,在這兩個組織下,科學家所發表的文章,都可以立即免費地從網路上取得。

這樣的科學出版模式,不見得會對Science或者Nature這類傳統的知名科學期刊帶來立即性的影響,然而,這些新興模式至少證明了科學家、政府基金會、非營利組織和不採取傳統智慧財產權模式的經營方式,還是可以創造並傳播品質不錯的科學出版品。另外,更重要的是,由於成本考量的障礙較低,對於改善開發中國家的大學及科學研究者處境來說,應該是大為有利的科學出版品模式。這樣的模式,既合乎科學研究的正義,也鬆綁了科學研究的自由。

其次,像ArXiv.org這種物理學、數學及電腦科學的線上資料庫,或者如由密西根大學數位圖書館服務所發展出來的「OAIster」通訊協定,同樣也具有舒緩因為學術出版品價格高昂,而難以近用科學學術出版品困境的作用。

同樣地,以南非為基地的高中物理教科書計畫(Free High School Science Texts,FHSST),以及麻省理工學院知名的OpenCourseWare Initiative,也同樣透過創造大量公共領域內容的方式,達到散布和人類社會發展密切相關資訊的終極目的。

換言之,科學社群已經逐漸理解到:無論是已開發、開發中或未開發國家,科學研究所需知識的主要障礙,很可能是來自於智慧財產權制度,而網路化的資訊經濟體系,則是提供了一個新的架構,供大家重新思考如何跨越智慧財產權的障礙,去發展符合正義和自由需求的科學研究模式,新興的科學出版品經營模式,只是其中一環而已。然而,從新興的科學出版品模式出發,去認識這些科學社群的努力,透過公部門或其他私人機構之力,試圖鼓勵這些努力做進一步的深化和推廣,或許正是幫科學研究在市場體系和政府投資之外,找到一條符合正義和自由需求的新道路的真正起點,一個或許相當值得追求和延續的新科學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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