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入境澳大利亞的旅客以千萬計,因此批准旅客入境與否,耗費澳大利亞政府大量資源。而大資料技術便是有效解決方案,遊客入境過程感覺輕鬆順暢,似乎沒有什麼關卡,但是其實在旅客到達澳大利亞國土,澳大利亞政府已經運用大資料技術,透過邊境風險識別系統審核每個旅客是否能夠入境澳大利亞,目前這套系統已在雪梨、墨爾本和布里斯班上線,為國家安全把關,也替澳大利亞政府省下大量人力及成本。
澳大利亞政府資訊管理辦公室在2013年8月公布了大資料策略報告書,報告書中明確指出,澳大利亞政府所持有的人民資料乃國家之資產,對於澳大利亞的人民來說,這些資料經過分析後,得到的結果將可以使這項資產附加價值提升。
澳大利亞政府認為,大資料分析技術能找到資料之間意料外的關係,並為存在的問題提供重要的見解,或許能夠找到創新的解決方案,也能在資訊爆炸的年代,快速的對訊息及趨勢產生反應。
大資料在國家服務及政策發揮空間大
澳洲政府從2008年開始到2012年間,總共擴增了93,000TB的儲存容量,藉由分析這些日益增長的資料,澳洲政府能夠提供民眾更多元的服務,邊境風險識別系統便是一例,另外,在社會福利、緊急事件處理,抑或是防詐騙等方面,大資料技術都能有很大的幫助。
在政策制定上,循證決策是否成功,取決於其基礎證據的數量以及正確性,大資料技術能夠即時的提供事件豐富的線索,讓決策者隨時取得最新消息,並做出正確的決定,例如澳洲在這份大資料策略報告書中引用了Google首席經濟學家Hal Varian對於大資料與即時預報(Nowcasting)的想法:「我對於即時預報深信不已,幾乎所有的大型企業都走在政府之前,擁有私人的即時資料倉儲與經濟相關資料,在下一個十年,我們將會看到私部門讓政府使用這些私人的資料,因為這能夠驅動政府推行更好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
目前大資料人力市場與過去資料科學人才仍有一道需要克服的鴻溝,而Gartner指出,在2015年時,全球大資料技術相關工作機會將到達4百40萬個,澳大利亞國家數位經濟策略網站,更新了新的技術課程,以彌補人才缺口。另一個舉措是,舉辦GovHack比賽,吸引對於數據、App或是視覺化有興趣的隊伍參加,這是一個48小時不中斷的比賽,在最短的時間激發出利用政府開放資料的創新應用。
澳洲政府大資料政策提出6項定律、6個行動和5個願景。大資料專案的執行機關需遵循定律,在人民權益至上的條件下發展大資料技術,行動則是檢查政策推行時程,以按時達成大資料政策設定的目標。
科技發展需以人性為本
大資料技術的發展是為了讓人類更為方便,但是不當的使用,反而會侵害人類權利,尤其政府通常握有高度敏感的資料,因此澳洲政府訂定了6定律,就如同科幻小說家以撒•艾西莫夫所制定的機器人三定律一樣,在技術進步的同時,踩住不得跨越的底線。
6項發展大資料計畫的機關需要遵從的定律為,定律一、資料乃國家資產,因此使用目的必須奠基於公眾利益。定律二、加入設計隱私,大資料專案的生命週期,必須考量資料隱私,以保護敏感資料不外漏。定律三、確保數據完整性以及過程透明化,當政府機關發起某項大資料計畫時,應尋求監察單位並招開公聽會,以確保計畫目地是適當的,而且需要對新的大資料專案進行隱私影響評估,並公開評估結果。另外,執行機關必須對計畫的開始到結束完全負責,並且有義務對敏感資料進行適當的操作控制。
定律四、政府機關有分享技術的義務,如此將有助於強化澳大利亞政府大資料分析的能力。定律五、產業界及學術界合作,澳大利亞政府認為業界以及學界對於大資料分析技術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技術水準,因此同意研究機關為提供大資料分析洞見的關鍵合作夥伴,並負責分析結果的保管。澳大利亞政府認為,這樣的合作結構,將會促進公私部門兩方的大資料技術進步。定律六、強化開放資料,任何政府執行的大資料專案,所產生的結果皆會成為公開資訊。
化想法為行動
而澳洲政府實際落實推動大資料的行動,首先,必須要有大資料指導手冊,就如同家電說明書一般,建議並協助機構改善服務執行效率並實施更好的政策。手冊中必須說明澳大利亞政府推動大資料政策的重要性,並且建議政府使用第三方單位資料集,也鼓勵第三方單位使用政府資料,促進公私單位交流,而手冊同時也需要倡議第三定律隱私保護的所有措施,而大資料計畫的發展建議結合雲端技術。
另外,在面對全新的科技領域勢必遭遇困難,嘗試找出執行大資料計畫的障礙,由於大資料計畫橫跨諸多領域,包含技術面、政策面、立法面、組織面以及文化面的障礙,澳大利亞政府認為,雖然問題不會全部被解決,但至少可以有減緩或補救的策略。
澳洲政府也表示,大資料政策是長期發展計畫,因此做中學累積經驗有助於往後的技術演進。在初期,指派幾個政府機關執行大資料先驅計畫,而這些先驅計畫必須鼓勵學習、創新並互相合作,累計開發經驗,幫助後續其他的計畫發展。另外,由於大資料技術需要一些特殊的技能,由這些先驅計畫的技術需求,反饋回教育課程,強化大資料相關技術的教育訓練。
個人隱私為技術發展之前提
最後,呼應大資料政策的第二定律,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因此大資料技術發展必須以尊重個人隱私為前提,而實際行動為建立資料使用責任守則,政府機關大資料計畫的資料使用,須符合OAIC(Office of Australian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規範,包含資訊和隱私政策。而且政府需有資料使用註冊機制,設立特殊資訊資產註冊機制,讓導入大資料技術的部門能夠互相分享可再利用的資料集。這項措施始於Gov 2.0政策,而這也同時幫助管理聯邦機關日益龐大的資料。最後一步就是建立完整的監察機制,政府須有專門的機關,對大資料計畫執行類似監察院的工作,而大資料核心團隊由AGIMO(Australia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fice )支援,AGIMO負責隨時更新來自業界、研究及學術專家的資訊,監督計畫發展狀況。
澳洲政府驅動大資料計畫的策略
6大定律
1、資料乃國家資產
2、加入設計隱私
3、確保數據完整性以及過程透明化
4、政府機關有分享技術的義務
5、產業界及學術界合作
6、強化開放資料
6大行動
1、發展大資料指導手冊
2、找出執行大資料計畫的障礙
3、強化大資料技術的技能和累積經驗
4、資料使用責任守則
5、建立資料使用註冊機制
6、建立監察機制
5大願景
1、強化服務,並找出真正有需要得到政府服務的那群人給與適應性的服務
2、發現機會,找出創新的服務
3、改善政策的實施、政策的推動,大資料技術能取得更即時的資訊,以及評估政策帶來的衝擊
4、保護隱私、落實隱私設計,並用大資料技術主動找出個資可能泄露的潛在危機
5、善用政府投資的基礎建設,增加投資回報
資料來源:iThome整理,2014年7月
相關報導請參考「政府擁抱大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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