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科技業面臨市場競爭,併購已經成為快速取得技術或市佔率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各國政府也會透過公平交易機制避免併購案削弱市場競爭,導致壟斷問題,但德國政府認為,過去採用銷售金額作為獨佔評估標準的作法可能已經不合時宜,企業擁有的資料量多寡,恐怕也得列入考量。
德國公平交易局總裁Andreas Mundt接受南德意志報專訪時表示,當今政府在進行市場公平競爭性評估時,只把有營收、有金流發生的場域稱為「市場」,但這種概念顯然與網際網路產業實際運作的狀況不同。
他認為,在這類蒐集大量用戶行為與個人資訊的公司進行整併時,反壟斷調查必須將這類資料的規模列入考量,而不能只看以金額計算的經濟市場占有率。他以Facebook以190億美元買下Whatsapp的併購案為例(該併購案後續交易規模擴大到220億美元),認為該案幾乎逃脫了各種反壟斷審查,因為當時即時通訊App市場根本沒有幾家業者有賺錢,但這樁併購案對Facebook產生的策略性價值卻十分巨大。
事實上,網際網路公司透過蒐集、分析、詮釋各種使用者在網路上的行為:搜尋、瀏覽、傳輸訊息等資料,讓這些網路公司得以在行銷與商務上取得其他業者無法企及的重大競爭優勢,但這些資訊本身並未列入所謂的市占率計算。
為了因應此種產業潮流,德國公平交易局已經成立一個6人的網路專案小組,研擬在網路時代帶來不同的公平競爭環境下,可能需要的修法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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