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機動車輛管理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DMV)上周公布了首宗應由Google自駕車擔負部份責任的車禍事故。
根據Google去年中的估計,Google自駕車自2009年上路測試以來,總計發生11起事故,且並無任何一起是由Google自駕車所引起。不過,今年2月14日在加州國王大道(El Camino Real)上發生的一起車禍中,Google難辭其咎。
Google在事故報告中說明,Google的Lexus自駕車當時開在加州山景城的國王大道上,因為準備右轉Castro St,因此行駛在右線車道上,自駕車偵測到前方排水系統堆積著沙包擋住了去向,只好停下來以切換到中間車道,雖然切換時中間車道上有輛公車正在接近,但不論是自駕車或車上駕駛都判斷公車應該會減慢速度或停下來以讓自駕車先行,結果公車仍然持續直行使得雙方產生擦撞。
報告指出,事故發生時Google自駕車的時速只有2哩(3.2公里),公車時速為15哩(24公里),造成自駕駛的保險桿、左輪與一個感應器受損。
雖然Google自駕車已正確地停駛以等待切換車道的時機,但Google坦承,在這起事件中他們必須擔負部份責任,若不在那個時刻切換,就不會造成碰撞。
不管是Google自駕車上的軟體或是駕駛人都認為巴士會停下來或減慢速度,但巴士司機卻以為Google自駕車會繼續停在原地,而這也是人類駕駛時常見的車禍原因。
Google已針對這起事故進行檢討,並決定改善軟體,由於Google已認知到比起其他車種,大型車比較不容易讓路,因此未來Google自駕車在遇見巴士或大卡車時將會更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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