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Oracle)與Google就Android作業系統中採用Java API套件的訴訟戰,已經成為外界窺知Android這個「免費」作業系統究竟為Google帶來多少收益的窗口,在雙方最新一輪法庭戰中,甲骨文認為這個數字高達420億美元(約新台幣1兆3650億元)。
 
甲骨文律師在10日開庭的雙方最新一輪法庭戰中,向陪審團透露了這個數字。甲骨文表示,光是在律師陳述的1小時內,便有約10萬台Android手機被啟用,至今則已有超過30億部Android智慧型手機啟用,總計為Google帶進約420億美元營收與210億美元利潤。由於Android使用了甲骨文的Java API技術,要求Google支付93億美元為損害賠償。Google在2015年營收約達745.5億美元。
 
甲骨文一直主張Android作業系統採用了37個Java API,而Java為甲骨文併購昇陽後取得的資產,因而認為Google侵害甲骨文的著作權,雙方早前為了API是否受到著作權保護而有了第一輪法律戰,日前在美國聯邦法院判例認為API應受著作權保護後,第二輪法律戰再度開打,這回Google則主張其在Android中使用Java API的作法應屬合理使用保障範圍,不致侵權。
 
被傳喚作證的Google母公司Alphabet董事長與前Google執行長Eric Schmidt在庭上表示,Google是採用自家的技術打造Android,同時亦認為Java語言與其API應可自由取用。
 
甲骨文代表律師則稱Google的作法是抄捷徑,並把成本轉嫁到甲骨文身上,認為Google的作法根本是擅自取用他人的財產來獲取私利。
 
本案判決結果將對科技產業產生重大影響,並可能對未來的軟體著作權認定,帶來新的指標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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