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在Edward Snowden於2013年揭發美國國安局(NSA)大規模網路監控計畫時,蘋果曾發表聲明強調該公司對客戶隱私的重視與iMessage傳訊程式的安全性,然而,The Intercept本周引用一份文件指出,蘋果其實能夠追蹤iMessage用戶的通訊對象,也會在收到法院請求時交出資訊。

The Intercept所取得的文件是來自於佛羅里達執法部門的電子監控支援團隊,文件中含有iMessage的相關紀錄,包含iMessage用戶所要聯繫的電話號碼、輸入的日期與時間,以及用戶的IP位址。

比對蘋果在2013年6月發表的聲明,當時蘋果宣稱旗下的iMessage與FaceTime都採用端對端加密,只有寄送者及接收者可讀取通訊內容,連蘋果都無從解密,此外,蘋果也說該公司並未以各種可用來辨識身份的格式儲存客戶位置、地圖搜尋與Siri請求等資訊。

由於iMessage用戶要輸入訊息時,必須先傳送對方的電話號碼到蘋果伺服器以判斷對方是否同為iMessage用戶,才能進行免費的文字通訊,因此,蘋果實際上取得了使用者的IP位址、輸入的時間,以及通訊對象的電話號碼。

蘋果亦已向The Intercept證實該公司的確儲存了上述資訊,為期30天,且當執法機關送來法院傳票時,蘋果亦會根據請求供應伺服器上所儲存的資料。蘋果依舊強調端對端加密的iMessage通訊內容無從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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