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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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監督英國安全及情報機構的英國調查權力法庭(Investigatory Powers Tribunal,IPT)於本周判決,英國通訊總部GCHQ、及MI5與MI6英國軍事情報局在1998年到2015年間所執行的大量資料蒐集計畫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的隱私保護法令。

此事被揭露有賴於美國國安局前僱員Edward Snowden的爆料行動,Snowden所公布的文件顯示美國與英國對民眾進行大規模的監控,且雙方還互通有無。

在這長達17年的期間裡,上述英國情報機構違法蒐集了大量的通訊資料與個人資料,包括民眾的通話時間、通話紀錄、網路使用紀錄、醫療與稅務紀錄、個人的商業與金融活動,甚至是旅遊紀錄等。IPT亦發現英國情報機構在執行上述資料蒐集計畫時並未通報英國國會。

不過,去年英國國會已允許該國情報機構大量蒐集民眾的通訊資料及個人資料,將原本秘密進行的監控活動搬上檯面並使其合法化。

對外界而言,此一判決最大的意義在於將英國情報機構秘密蒐集大量民眾資料長達十多年的事實公諸於世。

總部設於英國、專門鼓吹全球隱私權的「隱私國際」(Privacy International)則批評,英國國會將大規模監控合法化的同時並未保證這些可能影響數百萬民眾的監控行動是必要且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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