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美國密西根州(Michigan)州長Rick Snyder在上周五(12/9)簽署了全美第一份完整的自動駕駛車法令,涵蓋自駕車的測試、部署與銷售,同時允許未具備方向盤、剎車或駕駛人的自駕車上路,並開放自駕車共乘服務,成為美國各州在自駕車法令上的領頭羊。

其實美國許多州都已通過程度不等的自駕車法令,但以密西根州的法令最為完善,例如佛羅里達州尚未訂定自駕車的共乘規範,而加州、內華達州、田納西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及亞利桑那州都只有與自駕車測試相關的法令。其中,雖然加州矽谷為科技業者的大本營,不少業者就近於加州展開自駕車測試,但加州迄今尚不允許未配置方向盤、剎車與駕駛人的全自動駕駛車上路測試。

密西根州總計通過了4項與自駕車有關的法案,包括允許沒有方向盤、沒有剎車,也沒有駕駛人的自駕車上路測試;還開放業者經營自駕車共乘服務;通過測試與認證的自駕車即可上市銷售;並將成立一由密西根交通局管轄的「未來行動之密西根委員會」(Michigan Council on Future Mobility),以研礙及推動可建立產業標準的各式政策。

密西根州之所以帶領美國自駕車法令與當地的發展有關,該州正在打造佔地1.35平方公里的美國行動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Mobility),將用以測試、驗證及認證各種連網暨自動化汽車,或是其他的行動技術。

此外,由Google、Uber、Lyft、福特(Ford)及Volvo等業者在今年4月攜手創立的「讓街道更安全的自駕車聯盟」(Self-Driving Coalition for Safer Streets)亦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市場分析指出,該聯盟企圖讓密西根州的自駕車法令成為美國各州的參考法令,並推動泛美的一致法令,以加速自駕車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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