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檯買賣中心今日(1/15)針對日前行政院所舉辦全國經濟發展會議之決議:「簡化現行上櫃審查程序,以縮短企業上櫃掛牌時間」,表示意見。櫃買中心表示,為配合該項決議,目前正在研擬修改科技事業申請上櫃之相關規定,以及取消現行公開發行公司正式申請上櫃前需先向櫃買中心申請備查函之規定,估計至少可縮短30天以上的上櫃時程。科技類股可直接向OTC申請

櫃檯買賣中心表示,日前行政院所舉辦之「全國經濟發展會議」中,建議簡化現行的上櫃審查程序,縮短企業上櫃掛牌時間,以提昇企業自資本市場募集資金的效率,櫃買中心將朝修改科技事業上櫃規定以及簡化上櫃流程兩方面進行。

櫃買中心指出,為配合2001年元月一日行政程序法的施行,將針對高科技公司申請科技類股上櫃的相關規定提出修正。

櫃買中心表示,現行高科技公司若欲申請以「科技事業」上櫃,是由財政部證期會委託經濟部工業局受理公開公司申請「科技事業」的證明,未來計劃將改由公開發行公司直接向櫃買中心申請,再由該中心函請工業局表示意見。而申請公司於取得轉知之工業局證明文件後,必須於一定時間內向櫃買中心申請以「科技事業」上櫃。上櫃公司毋須事先申請備查函

此外,針對簡化上櫃申請流程,櫃買中心亦表示,將計劃取消現行公開發行公司正式上櫃前需先向櫃買中心申請備查函之規定,未來公開發行公司將不須事先申請備查函,可直接向櫃買中心正式申請上櫃。

若是取消申請備查函程序,加上原本的公文往返審查時間,粗估將至少可縮短30天以上的上櫃時程。

櫃買中心指出,以上兩項規章的調整,必須等到函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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