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遊戲廠商多將網路咖啡廳(簡稱網咖)當作遊戲軟體主要通路之一,但網路咖啡廳的成立在台灣於法無據,被定位為非法電玩業者,打入八大掃蕩行業之列,網咖業者並會不定期收到警察局所開的罰單,名義是「違反商業登記法」;一群網咖業者面臨無「法」生存的困境,於是北縣30多家網咖業者和北市200多家業者聯合組成「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發展協會」,將凝聚業者力量促成政府相關單位立法。法令涉及層級多,網咖業者將繼續努力

「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發展協會」召集人鍾興春,一年前曾在居住的社區投資2000萬到3000萬成立類似網咖的社區休閒館,提供社區居民上網或教育的場所;鍾興春表示,休閒館設立前已取得消防和建築合格執照,但由於無「法」證明休閒館的合法性,故常常收到警察局的罰單。

鍾興春強調,台灣的網咖業者沒有收到罰單是不正常的,目前高雄網咖協會已經成立,未來將串連北中南的網咖業者,希望能凝聚整個台灣網咖業者的力量,說服立法委員修相關法令;由於該法令涉及經濟部商業司、地方政府、法務部和警察局等層級,協會推動網咖合法化的動作將持續地進行。
網咖帶動ISP和軟硬體設備等產業成長

「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發展協會」基於人民團體法規定,將限制會員資格,並成立自律委員會,選出理監事代表,訂定自律條款,除了定期召開討論會議外,將會審查網咖業者的資格,並作為和政府、社會溝通橋樑。

加入協會的會員都必須簽訂切結書,切結書明文規定經營的網咖絕不提供賭博、色情等非法娛樂,並配合警方聯防監視系統架設,作為社區的守望據點,並配合學校機關網路教學,上課時間禁止學童進入等;鍾春興認為,網咖可以和社區緊密的結合,做好社區聯防或守望功能,不能和所謂的電玩事業相提並論。

且網咖在ISP、軟硬體的設備投資不菲,鍾春興說,每年台灣2500家網咖付給ISP業者的專線費用約10億元,軟硬體投資也數億以上,可帶動相關產業的成長;韓國網咖業者有25000家左右,是帶動韓國遊戲產業蓬勃發展的主要推手。台灣網咖潛在規模約有15000家,若能合法經營,產業成長潛力不可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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