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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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sApp

2014年臉書收購WhatsApp時,為獲歐盟放行提供了誤導性的資訊,歐盟周四對臉書祭出1.1億歐元(約台幣37億元)重罰。
 
昨天的宣佈是歐盟近半年調查後的結果。2014年臉書宣佈以190億美元收購WhatsApp,當時歐盟委員會審查該案時,詢問臉書將它和WhastApp的用戶帳號拿來比對的可能性,臉書在同年8月回覆文件中指稱兩公司的用戶帳號無法建立穩定的自動比對機制。然而去年8月WhatsApp卻修改用戶隱私政策,以改善使用經驗為由,將把用戶電話號碼與臉書分享,引發歐盟去年底針對臉書是否提供了誤導性的資訊展開調查。
 
歐盟競爭委員會主席Margrethe Vestager指出,本次決定對企業清楚說明,他們在各方面都必須遵循歐盟的合併規定,包括提供正確資訊的義務。這項決定也對臉書做出了符合比例的遏止性罰款。歐盟委員會必須在取得完整資訊情況下,做出合併案競爭效應的判定。
 
根據歐盟的合併規定,歐盟最高可對臉書處以年營收1%的罰金。歐盟委員會認為,臉書分別在WhatsApp合併資訊以及回覆委員會詢問時,都提供了不正確且誤導的資訊,歐盟認為兩者都阻撓委員會在審議交易時獲取完整相關資訊。
 
此外,歐盟委員會相信臉書早已知道使用者資料比對的技術可行性,也明白這對歐盟審議結果的關聯性、以及該公司具有遵法義務,因此臉書違反義務的行為至少是出於疏忽。然考量臉書去年底以來相當配合調查,而且並未聲張法律權利以利調查更有效率的進行,因此最後判處1.1億歐元的罰金。
 
歐盟同時重申,當初委員會審核這項收購案並非只考量用戶資料自動比對,所以昨日的處份並不影響臉書和WhatsApp的合併結果。另外,這項決定也和另一樁WhatsApp面臨的隱私、資料保護或消費者保障調查案件無關。
 
臉書同步發表聲明,表示該公司皆力求提供精確資訊,2014年文件中所犯失誤乃出於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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