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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地方法院法官周三核准Yahoo用戶因近年重大資料外洩對Yahoo/Verizon提出控告。
 
路透社報導,加州聖荷西市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在周三公佈針對《Yahoo客戶資料外洩官司》的一份93頁判決書中指出,Yahoo在 2013年到2016年三次重大用戶資料外洩案,導致用戶遭遇身份被竊、被冒用詐騙的風險及名譽損失,也有用戶被迫變更密碼或取消Yahoo帳號,這些用戶有權向Yahoo/Verizon索取違約及不公平競爭的賠償。
 
在判決書中,法官駁斥了Yahoo抗告理由,Yahoo表示這幾次資料外洩是頂尖罪犯高手鍥而不捨犯罪行為的勝利,並聲稱沒有什麼系統是牢不可破的。

Yahoo在2013年及2014年遭駭客入侵,分別導致5億及10億筆用戶資料被竊,並在2016 年下半因為Verizon決定收購Yahoo不得已才公佈消息。Yahoo因此被控隱匿消息,未能及早告知執法機關及用戶。隨後陸續有消費者對Yahoo提出控訴。

在資料外洩一事鬧得滿城風雨中,Verizon仍然完成對Yahoo的收購,但價格從原本的48.3億降為45.8億美元。這也使得Verizon必須連帶面對Yahoo的官司責任。

路透社報導,法官同時也駁回多項消費者對Yahoo的控訴案,但也表示這些原告可以修改控訴案以強化理由。

根據北加州地方法院的行程,Yahoo資料外洩案預定在9月28日進行案件管理(ca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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