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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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S

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日前發佈測試報告及文件,以可能燃燒為由主張禁止大件電器如相機等放在行李中託運。 

FAA消防安全部做了利用材質、密度和內容物各異的行李箱,對充飽電的筆電做了10項測試。其中和筆電放一起的電暖器,會使鄰近的鋰電池發熱,造成熱失控。行李箱中放的衣服、鞋子都未因此引發災情,但是在一項測試中,噴霧罐包裝的乾式洗髮精在靠近筆電鋰電池後,快速起火且在40秒後噴霧罐爆裂,不久後將行李箱及其他內容燒個精光。FAA指出,在貨艙內的此類小火災可能不會對飛機產生結構性損壞,但極可能破壞滅火系統,最後導致飛機的損失。 

測試中發現其他也會引發燃燒的合法託運物品包括指甲油、按摩酒精和洗手液等。 

FAA因而結論建議國際民航組織(ICAO)考慮將包含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體積大於智慧型手機的電子裝置列於手提行李,而不得置於託運行李中。本文件已呈交ICAO下的危險物品小組(Dangerous Goods Panel),該小組預定本周對此進行審議,而審議結果也將影響全球消費者。 

今年7月1日起ICAO才規定強化飛航安全管理,要求所有寄放在託運行李中的含鋰電池的電子產品必須完全關機,不得維持在休眠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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