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檯買賣中心今日(3/1)表示,為了簡化現行上櫃程序,櫃買中心修訂「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及「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等規章,並自90年2月27日起取消備查函制度,預計可縮減上櫃時程約一個月。
簡化上櫃程序,約可縮短1個月
櫃買中心表示,為了配合「全國經濟發展會議」中有關簡化上櫃申請程序之決議,因此,自2月27日起,將申請上櫃程序中的備查函制度予以取消,以提高上櫃審查作業效率。
依據目前上櫃審查程序,扣除券商輔導的時間外,整體上櫃時程仍約需6至8個月的時間,預計取消備查函制度後,約可縮減一個月的時間。
櫃買中心指出,此外,為了維持良好之上櫃案件審查品質,櫃買中心將持續強化推薦證券商之輔導功能,以落實推薦券商對於申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輔導責任,因此增訂推薦證券商於輔導期間應檢送對申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意見,並加強對推薦證券商及簽證會計師缺失處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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