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樁網路股市謠言案,台北地檢署今日(3/14)宣告全案以不起訴處分。該案是去年底一鄭姓男子於財經網站的留言版上散佈「軍方政變企圖推翻政權」的謠言,刑事警察局偵九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經偵查後,認定鄭姓男子並無影響股價之犯意,因此全案獲不起訴處分。

因被告無犯意而獲不起訴

據了解,鄭姓男子以「ALEXANDER99」為名,於去年十月時在財經網站之「股市全民開講」佈告欄,發表標題為「外傳軍方將發動政變推翻陳水扁」之文章。由於標題聳動外加內容諸多提及由祕密消息指出,引起諸多網友熱烈討論,引起財政部證期會注意,經檢方調查後,發現鄭姓男子是因股票損失百萬,加上對政策諸多不滿,而上網開玩笑發洩情緒,並無影響股市的犯意,因此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表示,由於鄭某所貼文章內容荒誕不實,一般人即可察覺,雖然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但是回應之文章均視鄭某為開玩笑之作,而且無影響特定股票股價之事實,所以不予起訴。
與證交法155條立法要旨不符

檢察官張紹斌表示,由於無任何證據足以證明鄭某有影響股票交易價格的意圖,而由其所張貼的文章分析,鄭某亦無影響特定股票交易的目的,加上文章內容明顯可為一般人判斷不實,與證交法第155條的立法要旨不符,因此全案不起訴。

由於以上判決主要是以被告無犯意為主,是否將成為檢方日後對於網路股市謠言的主要判決先例,仍須觀察。

目前仍有另一樁網路股市謠言案正由刑事警查局移送法辦中,而該案與本案不同的地方是:該案針對特定個股「互盛」散佈不實消息,而造成互盛股價由20多元跌至13元,是否可以引用本案判決,而該案的判決為何,將成日後有關網路股市謠言法官判決的重要參考。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者」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廿五萬元以下罰金。而該條文規定亦不須以針對股市某特定有價證券為必要,只要足以影響整體股市即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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