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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於上周通過修正版的外國情報監視法案(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美國參議院亦於本周四(1/18)以65比34的票數通過此一法案,只待川普簽名後,就能將美國政府蒐集海外通訊內容的權力延長6年。

FISA中的702條款允許美國政府在未取得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藉由美國企業蒐集居住在國外的非美國人通訊資料,自2008年生效,原本會在今年1月到期,但修正後的FISA則將702條款延長到2024年。

該條款將讓美國情報機構不需法院令命即可向Google、微軟、Facebook或電信業者調閱國外用戶的通訊紀錄,且禁止企業通知受影響的用戶,業者為了取信於用戶,積極爭取對外公布政府所要求的調閱件數,但迄今也僅獲准公布大略數字,例如每月的調閱請求在999次以下,或是1000~1999次之間。

美國隱私團隊反對702條款的主要理由是,若任何美國人曾接觸被鎖定的國外對象,也都會被納入調查並取得通訊紀錄,等於是變相遭到監控,危害到美國民眾的隱私。

儘管曾有參議員在上周企圖修改該法案,加入隱私保護條款,但並未獲得多數同意,外界亦預期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將會讓它成為正式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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