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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航空安全局(The 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EASA)日前公布了一份對於無人機的新法規正式建議報告,報告中提到將緊縮小型無人飛行器的法律,未授權的無人飛行器將只能在駕駛者的視野內飛行。

這份報告目的在解決無人飛行器造成的風險、隱私以及環境等問題,其中的建議將會成為歐盟的監管框架基礎。EASA表示,他們希望建議規則盡量簡單容易遵守,並關注可能發生風險的特殊情況,像是在市中心與海上駕駛無人飛行器,所會造成的風險不同,規範應有所不同。

其中最受無人機愛好者注意的變動,便是駕駛範圍的限制,未來沒報備申請的無人飛行器都只能在駕駛員肉眼視野內飛行。受衝擊的應用,包括使用無人飛行器內建攝影機,透過智慧型手機串流畫面的遙控駕駛者,還有遙控無人機,拍攝難以到達地區畫面的攝影愛好者。在新法上路後,這些行為都將被禁止。

而這份報告結合規範了產品製造與航空立法,達25公斤重的小型無人機應有歐盟製造CE標章(Conformité Européenne),而且產品的使用說明應提供操作者明確的訊息,包括應做與不應做的說明以及不危及他人安全的操作方式說明書。

EASA的無人飛行器報告,將飛行器分為三類,開放、特殊以及認證。開放類規範250克到25公斤,用於拍照及攝影用途的無人飛行器,飛行高度最高只能達120公尺。而特殊類無人飛行器使用前應報備主管機關,駕駛員經過評估通過授權後才可以駕駛,規範範圍包括視野外飛行(Beyond-Visual-Line-Of-Sight,BVLOS),以及在人口密集處駕駛飛行器。

由於無法可管,現在歐洲無人飛行器駕駛擁有極大的自由,但是造成的問題,迫使歐盟不得不訂定新的法律來規範,在2018年結束前,這份建議報告就會在歐洲各國成為正式法規,限制無人飛行器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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