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周二針對鏖戰多年的甲骨文與Google間的Android使用Java API官司做出判決,判決甲骨文勝訴,使甲骨文向近90億美金的賠償再進一步。

這是自2010年甲骨文控告Google在Android中使用了37項Java API侵犯該公司版權的世紀官司最新判決,甲骨文對此求償88億美金。2016年北加州地方法院判定Google對Java API「乃合理使用」,不算侵犯版權,隔年甲骨文提起上訴。這次上訴巡迴法官判決也推翻了下級法院的判決結果,認定Google對Java API套件的使用並不合理(not fair)。

甲骨文上訴時指出,Google藉使用Java API使Android獲利豐厚,賺進數十億美元。而Google的說法是Android以開源條款免費開放使用,不具商業目的,此外,Google的營收主要來自搜尋引擎,而非之後才出現的Android,因此不具備Android賺進營收的事實。但法官認為,Android免費使用並不意謂著Java API非商業性的屬性,因為免費提供客戶原本一定得花錢買的東西,就構成商業使用行為。至於Android商業性與否,和Google營收來源為何無關。因此Google對API套件的商業使用,已經違反合理使用的原則。

甲骨文法務長Dorian Daley對此表達歡迎,表示法院判決申張了版權法的基礎原則,也說明Google行為是違法的。

有媒體認為,此次判決對API使用設下嚴苛的判例,因而可能引發妨碍軟體產業創新的寒蟬效應。

Google則透過媒體發表聲明,此判決將讓用戶使用app和線上服務代價更向上攀升,Google也正在考慮是否上訴。一旦Google提出上訴,本案就會來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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