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檯買賣中心表示,已正式核可元大京華證券(6004)以及大華證券(6003),自即日起,得於其營業處所對法人客戶承作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ASSET SWAP),估計除對證券商資金運用效率帶來正面助益外,亦宣告台灣轉換公司債市場正式邁入衍生性交易新紀元。
開放元大京華與大華承作交易
櫃買中心表示,已於今年3月30日正式核定元大京華與大華證券,自即日起得於其營業處所對法人客戶承作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
櫃買中心指出,隨著證券商得承作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許可之核發,證券商扮演市場創造者(market-maker)角色之意願將趨於積極,轉換公司債市場將趨於活絡,預期轉換公司債市場將有另一番新氣象。
所謂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是指證券商將其因承銷取得或自營持有之轉換公司債部位作為交易標的,與客戶進行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此次櫃買中心開放券商交易對象為法人客戶,尚未開放予一般個人投資者。
可促進轉換公司債市場及流通性
櫃買中心表示,可轉換公司債交易的開放,將可對證券商、投資者及債券發行者創造三贏之局面,並能進一步擴大轉換公司債市場規模並提升整體市場之流動性。
櫃買中心針對此次開放轉換公司債作衍生性交易,對證券商、投資者以及債券發行者可產生之利基分析如下:
(一)對證券商而言,這種交易可避免其資產凍結在該債券,提升資金運用效率,同時又可享受現股未來的漲價利得空間,進可攻退可守。
(二)對投資者而言,參與這種交易可獲得較市場利率為高之收益,可提升投資報酬率。
(三)對債券發行者而言,藉由這種交易對市場流動性的提升,得以較優渥的發行條件發行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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