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為因應企業進行全球運籌管理之需求、建立發展電子商務之基礎法制,因此日前從中扮演協調角色,以加速立法的腳步,但「電子簽章法」草案未能完成立法的部份爭議,在於草案版本不一,以及政府與憑證單位的法律管理關係有部份爭議,但就廠商的立場而言,電子商務法再不通過,則釵h線上交易仍然無法可循,導致市場發展持續減緩。版本分歧是電子簽章法尚未通過的原因

經建會為因應企業進行全球運籌管理之需求、建立發展電子商務之基礎法制,必須加速催生「電子簽章法」的立法工作,但目前草案共有行政院版、鄭寶清委員版、柯建銘委員版、林志嘉委員版及新黨版等五種版本,有待協調。

負責經建會電子簽章法推廣的副研究員林倩如指出,這五種版本主要差異與爭議焦點,主要是對憑證機構管理規範、責任、經營型態等。

而目前在台灣經營線上憑證的,包含有擁有金資、證交所、台灣集保、關貿網路股東成員的具有半官方色彩台灣網路認證,以及以及其他私人機關,例如取得VeriSign代理權的網際威信、自行設立憑證發放的U-Pass等。

身為憑證單位之一的網際威信副總經理何鈺威表示,就目前全球對於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都是期望政府儘量維持中立角色,不要干涉技術、經營。因為只要買賣憑證雙方在合約上確認憑證的合理性,若是發生線上交易有不認帳的一方,都可以透過合約依民法處理,所以私人企業經營憑證發放基本上是可行的。

何鈺威說明,電子簽章法令通過後,包括線上保險、銀行線上貸款、線上申辦戶籍謄本等電子商務都可以在網路上運作,所以法令的通過還是有其推動市場發展的重要性。加速電子商務法通過以利推動全球運籌發展計畫

由於經建會本身是推動全球運籌中心規劃,在沒有電子簽章法通過以前,這樣的規劃將缺乏法治依據,因此這次經建會會積極催生並協調電子簽章法草案,原因在此。

擔任「全球運籌發展計畫推動小組」幕僚作業的經建會財經法制協調服務中心表示,加速推動「電子簽章法」法令通過,主要就是輔助「全球運籌發展計畫」發展。

法協中心指出,該中心所近期將接觸廠商,以了解運籌服務之需求者與供應商,其中包括倉儲物流者、電子商務業者、金流服務業者、製造業者、電子業者以及零售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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