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其他的網路公司正苦無獲利模式時,線上遊戲業者卻成功地收到了錢,因此被認為是高「含金量」的網路服務。然而,這些收入來源並非一本萬利,甚至有諸多限制。
台灣線上遊戲業者主要的營收來自玩家的遊戲連線時數費,包括月費制及點數卡制,其餘還有銷售使用者端程式軟體、向網路咖啡業者收取的授權費、周邊產品、網路廣告等,自行開發線上遊戲者如雷爵有開發引擎權利金進帳,少數業者如聖教士則開始與ISP分享上網連線費。
營收90%以上直接來自玩家
目前台灣線上遊戲經營者最主要的營收還是直接來自玩家消費者,佔90%以上,和韓國線上遊戲營收50%以上依賴網咖權利金的生態大異其趣。
線上遊戲的各家收費規則已逐漸成形,分為月費制和點數制,業者發行不同的時數卡。月費制不論上網多少次或連線時間,每月收費新台幣299元,點數制則是1點1元,發行150元、300元不等的時數卡,每家扣點的方式不同,多半在熱門時段會多扣一些,冷門時段少扣一些,原則上為一小時扣6點,換句話說,玩家玩線上遊戲的成本約為每小時新台幣6元。依此計算,目前線上遊戲業者在台灣地區每天的營收從新台幣100萬到400萬不等,成敗關鍵在上線的付費玩家有多少,至少要達到成本的規模經濟。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各家業者公布的註冊會員數動輒數十萬,然而,實際付費玩家並沒有那麼多,一般來說,至少有將近一半的玩家都是在試玩期或獲贈免費點數時來註冊,進入收費期後就不再繼續玩了。例如智冠科技「網路三國」在大陸註冊玩家50萬名,付費會員數約24萬名;第三波「龍族」30萬名註冊,付費會員約8萬名。
銷售遊戲軟體破功
銷售使用者端的遊戲軟體則是另一個收入來源,早期的線上遊戲如「網路創世紀」、「無盡的任務」、「萬王之王」都是採和單機版遊戲一樣的行銷策略,產品價格也相差不多,在新台幣千元上下。華義「石器時代」開啟了低價銷售策略,售價新台幣250元附時數卡,智冠「網路三國」等也採取一樣的策略。
然而,自從遊戲橘子「天堂」開啟免費贈送程式片的先河後,後來者在市場競爭壓力下紛紛跟進,今年以來,華義、大宇全球、第三波的新產品都「送」的不亦樂乎,甚至還搭配其他贈品或行銷活動一起送,遊戲程式片已由「收入」搖身一變為「成本」。
與網咖合作意義大於賺錢
至於網路咖啡業者與遊戲業者關係則相當微妙,關係好時共同合作行銷,關係交惡時互相封殺、抵制也時有所聞。不同於韓國,台灣遊戲業者只向網咖收取遊戲使用版權及公播權的費用,並不包括玩家連線時數抽成。
不少台灣遊戲業者表示,台灣網咖本身競爭激烈,對智慧財產的認同又薄弱,能付費購買使用版權就不錯了,因此並不看好網咖部分的收益。第三波索性推出「賣點數卡抵授權費」的網咖專案,將網咖由授權客戶轉換為點數卡的經銷商。
其他收入微薄,與ISP分享連線費值得一試
至於其他的收入來源周邊產品、網路廣告及軟體平台授權等,都屬零星的收入,且不是每一家都有意投入。以軟體平台授權來說,目前台灣大多數的線上遊戲都是韓國業者開發,台灣業者並沒有掌握軟體技術及版權,遑論權利金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在線上遊戲成為有價且有市場的內容後,部分ISP向遊戲業者積極招手,甚至願意與遊戲業者分享連線收益,尤其以大陸的ISP最為積極。如聖教士也已與西安電訊、河南電訊兩家地方ISP達成合作協議,未來使用者以這兩家ISP帳號連上「千年」遊戲的連線時數費,兩家ISP會從利潤中提撥一定比例給聖教士,首開ISP付費給遊戲內容提供者的先例。
不過,部分業界也不看好台灣市場的ISP收益,主要因台灣ISP本身也正遇到發展瓶頸,錢並不好賺,要ISP付錢給ICP可能性微乎其微。
業者 | 遊戲 | 代理/自製 | 官方公告會員人次 |
華彩/雷爵 | 萬王之王 | 自製 | 台灣10萬、大陸12萬 |
美商藝電 | 網路創世紀 | 原廠自行經營 | 數萬 |
英特衛 | 無盡的任務 | 代理 | 數萬 |
華義 | 人在江湖、石器時代、樂園、俠客列傳 | 代理自製兼有 | 台灣共70萬、大陸30萬 |
智冠/中華網絡 | 網路三國 | 自製 | 台灣30萬、大陸60萬 |
遊戲橘子 | 天堂 | 代理 | 70萬 |
協倫 | 黑暗之光 | 代理 | 數萬 |
聖教士 | 千年、紅月 | 代理 | 千年26萬、紅月33萬 |
第三波 | 龍族 | 代理 | 30萬 |
大宇/大宇全球 | 英雄 | 代理 | 31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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