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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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在周一(6/11)宣布,《恢復網路自由命令》(Restoring Internet Freedom Order)正式生效,這也代表著FCC於2015年所制定的網路中立政策在同一天亦已遭到廢除。

2015年上路的網路中立政策要求ISP業者與政府應該平等對待網路上的資料,不應根據不同的使用者、內容、型態、網站、平台、通訊模式,或設備而有差別待遇,並將ISP業者納入電信法中類似公共事業規範的Title II類別。然而,後來上任的FCC主席Ajit Pai卻認為網路中立政策限制了ISP業者的發展與競爭,因而決議廢除網路中立政策,並以《恢復網路自由命令》取而代之。

外界認為網路中立的廢除將賦予ISP業者更大的權限,將嚴重影響消費者與企業權益。FCC的舉措引發了外界對網路中立政策的聲援,最近一次企圖攔截《恢復網路自由命令》的行動是美國參議院在今年5月中旬以52比47的票數通過禁止FCC執行該命令,但該議案一直未進入眾議院,使得《恢復網路自由命令》仍然順利於本周一生效。

FCC強調,《恢復網路自由命令》將會保護珍貴的開放網路,也會帶來更快且更便宜的網路存取能力,可望保護消費者避免遭受不公平待遇,促進ISP業務的透明化,以及移除阻礙寬頻投資的規定。

儘管《恢復網路自由命令》已正式上路,但FCC仍然面臨許多挑戰,例如紐約州檢察長Eric Schneiderman在今年2月率領其它22州的檢察長控告FCC非法撤銷了網路中立,並向美國上訴法院提出複審請求;另一方面,美國各州則秉持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精神,華盛頓州的全美第一個州立的網路中立保護法案《House Bill 2282》也在本周一生效,明文禁止於該州經營的ISP業者偏坦特定流量,以與《恢復網路自由命令》相抗衡,此外,還有其它州正準備效法華盛頓州,訂出自家的網路中立法案,以規範當地的ISP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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