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著作權法飽受外界的批評,完全不輸當時美國FCC廢除網路中立法案的時候。今年3月GitHub號召開發者向歐盟陳情後電子前鋒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也在4月直批歐盟修法越修越爛。而由於新著作權法將在6月20與21兩日投票,各界近期更是火力全開,EFF再次集結逾70位網路專家,對修法砲轟一波,而今科學家們也加入反對的行列,表示歐盟新著作權法將扼殺開放科學發展。

歐盟新著作權法飽受爭議的有兩條文,除了第11條的鏈結稅(Link Tax)外,還有第13條規定網路平臺需建構自動審查機制,確保使用者不會上傳侵犯著作權的內容。而科學界對這兩條文都有意見,以鏈結稅來說,出版商得以要求網路平臺支付使用其出版著作的文字片斷與表格的版權費用。

過去發生在西班牙的案例,其新智慧財產權法中被稱為Google稅的設計,讓媒體得以向Google的新聞平臺收取不可分割鏈結稅,致使Google關閉了其在西班牙的新聞服務。而顯然Google學術搜尋服務也在此次歐盟新著作權法的衝擊範圍中,而對於學術單位帶來的衝擊是,鏈節稅明顯會加重學術論文平臺的營運負擔。歐洲研究圖書館協會(Association of European Research Libraries)芬蘭版權專家Maria Rehbinder就明確表示,他們不希望在支付論文授權費後,還要支付額外的費用。

開放研究倡導者認為,科學文章描述的事實以及資訊必須保持無版權的狀態。EFF之前就指出,第11條修正條文對於大型出版商過度有利,確實,大型學術出版商也大多支持該修正案,其中包括科學、技術與醫療出版商國際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ientific, Technical, and Medical Publishers,STM)。

另外,新著作權法中第13條修正條文,將要求研究文章儲存庫對內容進行審查,以避免受版權保護的論文及其他內容被上傳到該平臺。目前現行作法,學術出版商有責任下架遭通知的非法內容(Notice and take down),學術出版與學術資源聯盟(SPARC)的歐洲主任Vanessa Proudman表示,現在這個制度運作良好,像是學術社交網路ResearchGate在近幾個月已經禁止公開存取其170萬篇的論文,但新的修正案卻要求許多網路平臺必須設置版權過濾器,以要求臉書或是YouTube這類大型網路公司的標準要求學術平臺,未免增加太多負擔。

在國家研究資助機構協會歐洲科學(Science Europe)負責法務事務的Marie Timmermann則提到,雖然這項修法並不完全是壞事,對這些論文進行文字探勘出來的內容,在公眾利益豁免權下,公共研究機構的科學將是可以免費合法使用的,不過另一方面來說,這項豁免並沒有擴及企業,因此歐洲受資助的研究專案可能會有問題,特別是有商業合作夥伴參與資助的研究。他希望歐盟的立法者可以針對這些法律適用的實務,刪除新著作權法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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