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委張學舜指飛利浦公司繼續濫用獨占市場地位,強迫台灣光碟片廠商交付超高額權利金及簽下不合理授權契約一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鄭優今日表示,確實在這兩三個月內,陸續接獲廠商的檢舉,也已要求飛利浦提出說明,公平會將在這一、二週內召開委員會進行審議。

根據公平交易法的規定,若飛利浦再度被判違法,除二度違法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金,也可能涉及公平法第35條,最高可處3年以下的刑事責任,且可以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飛利浦涉嫌繼續違反公平法

張學舜在質詢稿中指出,菲利浦在1月20日遭行政院認定有濫用市場地位、不當維持授權金價格及拒絕提供被授權人有關授權協議的重要交易資訊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0條第2款、第10條第4款,被罰款新台幣8百萬元,但菲利浦在公平會處分後,卻還是在新推出的單獨授權合約中,要求超高比例的權利金。

張學舜指出,單是菲利浦一家所提出收取的權利金,就佔CD-R片出廠價的比例高達25%或33%,比過去聯合授權時代的權利金佔出廠價20-30%還高,涉嫌持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2款不當維持授權金的價格。

張學舜還表示,菲利浦更要求被授權人提供與專利授權無關的生產設備明細,利用市場的壟斷地位,強迫被授權人提供與交易無關的營業訊息,已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4款的濫用市場地位及第19條第5款妨礙公平競爭規定。

因此張學舜要求公平會應儘速依法審理有關荷商菲利浦公司在今年元月處分後,繼續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相關違法行為。最快下週四進行審議

對於立委的質詢,公平會發言人鄭優表示,已經要求飛利浦公司提出說明,相關作業程序目前正在進行中,本週四的委員會中將先針對此案進行內部調查報告,最快要等到下週四才會進行審議,至於何時會對飛利浦公司的案件做出決定,則要看審議的進行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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