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咖日漸普及,面臨適者生存的競爭壓力,為減低經營成本支出,加上軟體著作權觀念的低落,網咖業者使用未經遊戲軟體公司授權的遊戲軟體,所衍生的侵權問題日漸頻繁,繼華義和網咖的糾紛後,日前柏崗和戰略高手的侵權糾紛,因為雙方互不相讓而越演越烈。網咖嫌授權金過高

由於青少年為網咖最大宗的消費族群,遊戲廠商除了透過經銷零售點賣軟體外,也積極和網咖業者建立通路合作關係,但由於網咖業者著作權觀念尚未普及,獲得新遊戲軟體的管道多元,如網路下載或到零售點購買,再拷貝到網咖裡每台電腦中,自以為省下一大筆授權費,但卻可能犯上侵權一罪。

網咖軟體授權模式也日漸多元,各家遊戲廠商也各依循不同的授權模式和網咖合作,如購買遊戲時數卡折抵公播權利金、或是依照網咖電腦台數來收取授權金,並加上遊戲本身的授權費等方式,網咖業者也因此必須面對多家遊戲廠商不同的議價談判。

柏崗告戰略侵權,戰略說柏崗違反公平交易法

日前因為戰略高手嫌柏崗的遊戲軟體授權金過高,經過2個月交涉談判後沒有任何結果,柏崗控告戰略高手使用7套未經授權遊戲軟體,戰略高手回告柏崗強迫購買搭售軟體方案,說要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今年初華義亦曾因為網咖使用未經授權的遊戲軟體,雙方工作人員曾互相揚言抵制。

雖然未來有可能以和解的形式收場,但網咖市場競爭環境的壓力、著作權觀念接受度和遊戲廠商如何設計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收費模式,都需要一段時間測試,這段時間遊戲軟體業者和網咖之間零星的「摩擦」勢必會陸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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