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歐盟於去年5月25日實施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即將屆滿一年的時候,微軟出面呼籲美國國會應該要制定美國版的隱私法令,一方面反映美國及全球對隱私權理解的變化,另一方面也應相容於GDPR。
微軟副總裁暨法律顧問Julie Brill表示,自GDPR生效以來,已有多個國家受到GDPR的啟發,相繼推出了向該法看齊的新隱私法令,包括巴西、中國、印度、日本、南韓與泰國,而現在應該輪到美國了。
Brill指出,美國民眾其實也很注重自己的隱私,以微軟提供的隱私管理(Privacy Dashboard)功能為例,在GDPR上線之後,便有超過1,800萬名使用者利用它來管理自己的個人資訊,其中包括670萬名美國人,佔比最高,來自歐盟的則有400萬人,另有140萬人來自日本。
然而,不管微軟或其它企業費了多少力氣來協助使用者管理自己的資料,若要保障使用者隱私權,依舊有賴政府制定法規。
微軟認為美國國會應該要採用一個新框架,來反映美國及全球對隱私權的新理解,此一框架應該要允許人們控制個人資料,且要求企業應更透明化也更負責地使用它們所蒐集的個人資訊,還應有強大的執法條款,以及相容於GDPR。
Brill表示,對美國企業來說,美國隱私法令與GDPR的互通代表企業不必建造兩個系統來符合不同、甚至是衝突的隱私保護要求,將可節省企業成本;此外,國會亦應制定聯邦法令,把GDPR對消費者的保護延伸至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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