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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

美國加州法院周三宣判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與高通的壟斷官司結果,判定高通排擠競爭對手及不法向蘋果等手機廠商收取過高專利權利金,違反反托拉斯法,判決結果也拖累高通一度重挫12%。

2017年1月FTC對高通提起告訴。FTC相信高通對手機OEM廠商採行了一個其他半導體業者都沒人有的「沒授權,沒晶片(no license, no chips)」政策,要求這些廠商同意在銷售使用別家行動數據機晶片時需支付相當權利金給高通,等同收取額外稅收。而如果手機廠商不同意這樣的條款就不供貨給手機廠商。高通並且涉嫌在2011到2016年期間迫使蘋果簽定獨家協議, 要求蘋果不得採用高通競爭對手的基頻處理器(即數據機晶片), 否則將支付更高的專利權利金費用。FTC認為,高通作法已經涉及排擠市場對高通競爭者,進而維護該公司在基頻處理器市場的壟斷地位。

本案於今年一月進入審理階段,本周加州法官Lucy Koh做出判決。她在長達233頁的判決書中指出,高通的授權作法已經扼殺了產業競爭,傷害競爭對手、智慧型手機廠商與消費者。

伴隨這項判定,法官並要求高通採取修正作法,包括不得根據客戶(即OEM廠商)的專利授權控制行動數據機晶片供應,必須以不威脅、不歧視的善意來談判或重新談判授權條款;締結行動數據機晶片獨家標準必要專利(SEP)授權,也需依據公平及合理非歧視(FRAND)的精神而不得排擠對手,法官同時要求高通需接受法院7年的監察期。

高通於判決後發表聲明對法官判決結果、對事實的解釋,以及對法令的適用表達強烈不認同。高通聲請法官暫緩執行判決,並表示將立即尋求上訴。

在美中關係緊張之際,此次審理結果更為敏感。本月初,美國司法部要求法官在做出判決前舉行公聽會,因為美國政府認為若判決結果對美國晶片業者太過嚴苛,將妨礙其研發投資而不利美國在全球5G產業的競爭。

司法部是否會對此次審理表達抗議不得而知,但法界分析師認為,政經因素可能會有利於高通的上訴。

上個月蘋果和高通才和解了在美國、亞洲及歐洲的壟斷官司蘋果支付高通據傳超過45億美元的「道歉費」。而受到周三的官司結果,高通股價一度重挫12%來到68.18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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