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線電視系統台分屬東森、和信、以及太平洋等三大集團,在有線電視法修改之後,為了創造有線電視市場經濟規模,目前由東森集團中負責系統台的東森媒體科技主導,分別與和信集團、太平洋聯網洽談有線電視系統台整合的問題,合作方式可能包括相互持股或業務合作。意在創造有線電視市場的經濟規模,避免資源浪費

據知,由於考慮到有線電視市場經濟規模的問題,東森集團旗下負責有線電視系統台的東森媒體科技,近來積極分別與和信集團以及太平洋聯網洽談有線電視系統台互相整合的問題。目前三集團負責有線電視系統的部分,分別為東森媒體科技、和信集團、以及太平洋聯網。

而此合作案的構想類似去年11月中,太平洋衛視與東豐衛星合併一案,期望藉由系統台的整合,以創造有線電視市場的經濟規模,避免資源浪費,另外,也期待藉由市場經濟規模的擴大,與提供ADSL寬頻上網的固網業者有競爭力。

如果台灣有線電視系統完成整合,未來業者可以跨區域、跨有線電視系統台,共用有線電視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避免資源浪費,對於有線電視的定價策略也可以取得默契。另外,在系統台整合之上,也可進一步針對業務進行相關合作,例如,有線寬頻上網服務沒有區域限制。

東森集團就指出,有線電視系統在完成整合之後,可以共用基礎平台,創造經濟規模,並極有可能分別進一步於寬頻上網服務、數位電視、以及Set-to-box等業務互相合作。所以未來如果完成系統台的整合,和信超媒體、東森國際網路、以及太平洋聯網不排除任何業務上合作的可能性。未形成具體結論

東森媒體科技與和信、太平洋合作案僅於初步接觸階段,
但東森也表示,東森媒體科技與和信集團、太平洋集團合作案的洽談僅止於初步接觸階段、想法提出,並未形成任何具體結論。極有可能會以相互投資、交叉持股方式入主系統台或是進行業務上的合作。

至於合作也有相當困難度,東森就指出,東森抱持著開放的態度與所有業者合作。但三個集團如何在一個合理的、平等的基礎上洽談合作,具有相當困難度,例如網路系統升級問題。而如果出現系統台交叉持股或合併的狀況,東森抱持著必須照顧股東權利及員工的服務。

據知,東森與和信集團的合作案(proposal)主要由投資銀行提起,由雙方董事層級會談有線電視系統台的整合案。至於此合作案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或違反公平競爭的問題,則需視合作案結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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