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日宣布,已與Juniper Networks就海外賄賂一案達成和解,Juniper Networks同意支付逾1,170萬美元的和解金額。
SEC是在2013年認為Juniper Networks違反《反海外賄賂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FCPA)而針對該公司展開調查,指出其俄羅斯分公司JNN Development Corp員工私下與代理商達成協議,在2008年到2013年間提供更優惠的折扣價,但這些折扣並未達到客戶端,而是用來補助代理商的行銷費用,包括支付客戶或官員的旅遊費用,且不少旅遊行程根本與業務無關。
此外,Juniper Networks中國子公司的業務則是在2009年至2013年間,為了替客戶支付娛樂費用,偽造了差旅及會議議程,此舉已違反Juniper Networks的政策,但相關部門卻未經審查就核准。
SEC認為Juniper Networks並未確實紀錄相關支出,且缺乏內部會計控制。儘管Juniper Networks既未承認也未否認SEC的指控,但同意與SEC和解,當中包括400萬美元的賠償金、650萬美元的罰款,以及124萬美元的利息,總額超過1,17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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