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浪網前執行長王志東堅持仍要以「北京新浪中國法人代表」身份到新浪網上班,新浪網董事長姜豐年今天(6/26)也緊急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表示,因中國政府規定外資不能直接持有大陸ICP的股份,因此王志東當初是由新浪網總公司授權持有北京「新浪互聯信息」公司的70%股權,所以才有北京新浪中國法人代表身份,這部分法律疑慮已交由律師處理中。新浪網再確認王已不是新浪的一員
姜豐年強調,在6/1臨時董事會中的決議不可能改變,王志東已被新浪網終止總裁、首席執行長及董事會董事職務,新浪網會持續與王志東溝通,新浪網也不會因為王志東離職而影響任何業務,更不可能因此「分裂」。他並暗示不久的未來可能會宣布一個讓大家「exciting」的合作機會,但新浪網不會急於賣掉,「現在還沒到那個程度」。
王志東與新浪網的恩恩怨怨越演越烈,昨天(6/25)王志東在北京召開記者會後,今天新浪網董事長姜豐年、台灣新浪總經理也是新浪創辦人之一的蔣顯斌、香港新浪總經理顏守俊、大中華區事業聯盟副總裁張蒞政全員到齊,在台北也針對王志東的說法作出回應。姜豐年指王中國法人代表身份是新浪網所授權
姜豐年表示,新浪網多次試圖與王志東溝通,他仍選擇開記者會,沒想到事情演變成這樣。至於最關鍵的問題究竟王志東是否還是新浪網在中國的「法人代表」,姜豐年強調,雖然王志東仍具有新浪中國法人代表身份,但當初是為了配合中國信息產業部外資不能直接投資大陸ICP的規定而授權委由王作中國代表,此部分衍生的法律問題,已交由律師處理中,目前不便多說。
根據新浪網的說法,新浪網依中國政府法令在大陸擁有兩家公司,一是ICP新浪互聯信息,即北京新浪(www.sina.com.cn),一是從事廣告業務的新浪廣告,前者是新浪網授權王志東擁有70%股權、汪延(現北京新浪總經理)擁有30%股權,新浪廣告股權則分屬王志東、汪延與四通電子。而這種「法定代理人」的安排,在中國相關法律中是可以接受的。
基本上新浪網承認王志東的說法,也就是王為ICP新浪互聯信息的股東代表,但此部分權利是否要隨其解除職務讓渡或是王是否擁有新浪網ICP經營執照等問題,在雙方協商未果後,新浪網極可能與王對簿公堂。當初對外稱王因「個人原因」離職是為了「保護志東」
至於王指新浪網董事會「非法解雇」部分,姜豐年強調新浪網董事會在解除王志東執行長等職務的過程中完全合法,與王志東也口頭告知過。他也坦言當初對外聲稱王因「個人原因」離職是為了「保護志東」,實際上王被解除職務是因董事會成員與王的理念有所出入,加上網路大環境不佳業績因素。至於被追問王何處理念與董事會不合,姜豐年表示不便對外表達太清楚。
而王志東若堅持仍到新浪網上班該怎麼辦?姜豐年表示無可厚非,但若王的言行影響到新浪網運作,是新浪網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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