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周四在美控告美國電信業者Verizon侵犯網路、安全及影像通訊等12項專利,要求支付授權金。
華為本周向德州東區及西區地方法院提出控告。華為法務長宋柳平指出,Verizon的產品和服務受益於華為多年研發成果,華為聲稱該公司每年投資營收的10%到15%於研發,2018年華為研發費用也來到150億美元,將近營收的15%。
在此之前,華為曾經列出Verizon使用該公司專利的詳細清單及證據,和Verizon進行長時間交涉,但是雙方對授權金一直未能達成協議,迫使華為最後不得訴諸法律途徑。
華為說,支付授權金是業界行之有年的規則。華為從2015年起收取專利授權金14億美金,而它自己也付出超過60億美元給其他同業,其中80%都落到美國公司的口袋。因此華為只是要求Verizon尊重該公司研發,支付專利使用費,否則不得於產品及服務中使用華為專利。
不過Verizon駁斥華為的說法,表示這樁官司目的是對Verizon和整個科技業的偷襲,它真正目標不是Verizon,而是所有不聽從它命令的公司。Verizon說華為的行動毫無道理,該公司也會全力捍衛自身權益。
去年7月路透社報導,華為曾以Verizon使用230項技術專利為由,向後者索討超過10億美元授權金。這批專利涵括核心網路設備、固網基礎架構及物聯網技術等。華爾街日報則報導,華為和Verizon並沒有直接生意往來,Verizon是經由思科等公司購買華為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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