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Facebook)創辦人暨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上周末赴歐參加慕尼黑安全會議,再度向歐盟官員提議應由歐盟制定網路內容的規範,本周一(2/17)臉書不只在官網祭出了白皮書,祖克柏也透過金融時報的名人專欄闡述自己的論點。

這已經不是祖克柏第一次要求政府出手制定網路內容的規則了,2019年4月,祖克柏便在華盛頓郵報上呼籲政府應該針對有害內容、選舉、隱私及資料可攜等議題制定整體的規則,而不應由企業獨自判斷。

這次祖克柏在金融時報上,所提出的應用政府規範的4大領域與上述相同。祖克柏說,諸如臉書等社交平台每天都要負責權衡一些重要的社會價值,例如言論自由與安全之間的輕重,隱私與執法的衝突,或者是到底要開放系統還是要封鎖資料,它們顯少有正確的答案,重要的是民眾是否感到相關的決定是合法的。

祖克柏重申,在觸及民主價值的議題時,他不認為私人企業應該獨自做這麼多的決定。他相信一個好的規則也許會在短期內傷害臉書的業務,但長期而言卻對所有人都有好處,包括臉書都會受益。

祖克柏坦承,他們無法評估平台上每天出現的1千億則內容,而法令對待臉書的方式,應可介於報紙及電信業者之間。

至於負責內容政策的臉書副總裁Monika Bickert,則透過更正式的《網路內容規範》(Online Content Regulation)白皮書來提出建議,指出相關且明確的法令將可替政府、個人及平台提供一個可共同遵循的標準與框架,並由大家共享責任。

科技的創新一向走在法規前方,中性的科技可能同時帶來正面與負面的影響,而科技業者通常也首當其衝,在第一線接受各種責難或挑戰,有時也能預見新科技的風險,例如Google執行長Sundar Pichai今年1月也曾藉由金融時報疾呼「人工智慧應該要受到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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