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示意圖,Photo by Timon Studler on unsplash

美國亞利桑那州檢察長Mark Brnovich在5月27日對Google提出訴訟,指控Google透過欺詐與不正當的行為來獲取用戶的位置資料,再以這些資料來換取廣告營收,認為Google違反了該州的消費者詐欺法。

亞利桑那州之所以對Google展開調查,源自於美聯社在2018年的調查報導,指出Google Maps要求使用者賦予該程式存取位置資料的權限,以提供導航功能,同時紀錄使用者的行經路線,另也宣稱使用者可隨時關閉位置歷史紀錄,屆時Google就不會再存放使用者的位置資源,然而,美聯社卻發現,就算使用者關閉了位置歷史紀錄,Google Maps還是會自動存放具備時間戳的位置資料。

Brnovich表示,儘管Google讓使用者相信他們可以退出位置追蹤,但其實Google依然透過其它方式來侵犯使用者的隱私,幾乎無法阻止Google追蹤使用者的一舉一動,而這便違反了亞利桑那州的消費者詐欺法,就算是最創新的公司,也應該在法理內行事。

在Google於2019年所創下的1,610億美元營收中,廣告營收就占了1,350億美元,該州在訴狀中指出,Google的廣告營收絕大多數都是來自於使用者資料,包括位置資訊,而且經常未經使用者同意。調查還發現Google使用欺騙與不公平的手法,以盡可能地蒐集使用者資料,使用者也難以了解資料的用途,更遑論退出。

Brnovich所提出的訴狀多達50頁,其中不乏Google前員工的證詞與接近100項證物,包括Google的內部文件。

其實除了亞利桑那州之外,Google在美國其它州也面臨了各種法律問題,像是新墨西哥州在今年2月控告Google侵犯兒童隱私,德州則正在調查Google的廣告業務,是否涉及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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