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片來源/德國聯邦警察 (Bundespolizei),https://www.facebook.com/BundespolizeiKarriere/?tn-str=k*F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上周判決,德國政府機關、警方及情報單位不得隨意取得民眾的上網及通訊服務個資。德國議會也將在今年底修法,拉高政府存取人民個資的門檻。

在德國現有電信法(Telekommunikationsgesetz)下,情報機關、警察單位為了偵辦案件或執行反恐行動,有權要求電信公司和ISP提供用戶資訊,包括姓名、生日、密碼或IP位址等。但此舉遭不滿的德國用戶於2012年提告,上周聯邦憲法法庭判決電信法相關條款,以及其他規定取得電信用戶個資的法令違憲。法院判決這些法令違反憲法所保障人民資訊自決及通訊隱私權。

法院指出,取得電信服務用戶個資本身是合憲行為,但是這類行為必須合乎比例,像是為了維持公眾安全、有特別危險行為、懷疑而需調查刑事案件等。法院認為,現有警方及情報機關索取民眾個資的權力過大,未來這些機關符合更嚴格的要求才得以為之。

法院判決下,德國議會必須在2021年底之前修訂現行電信法,以便為這些行為設立門檻條件。

法新社報導,本判決回應了多宗官司,包括德國海盜黨議員提出的網際網路自由提案連署,有超過6000人加入連署。

相較之下,其他國家都以反恐、辦案為由推動政府擴權。澳洲2018年底通過法案,允許警方祕密或公開存取民眾裝置上資訊,美國司法部則公開要求蘋果、Google等科技公司為軟體加入後門,以便政府可以存取人民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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