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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8月6 日正式簽署一行政命令,禁止美國管轄範圍內的個人或實體,與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進行任何的交易,預計於9月20日生效,TikTok則在本周一(8/24)正式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訴訟,挑戰該行政命令。

TikTok表示,該公司在美國有1,500名員工及1億名用戶,也計畫在美國建立1萬個新職缺,而川普的行政命令有可能在毫無事實根據與正常程序的情況下,剝奪美國TikTok社群的權利。他們也堅決不同意TikTok將對美國的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說法。

川普擔心的是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為中國業者,可能會因中國政府的施壓而交出美國民眾資料,進而對美國的國家安全造成威脅。因此,川普藉由行政命令來封鎖TikTok,但也同意若微軟或其它美國業者買下TikTok,就允許該服務繼續在美國運作,只是要求美國財政部必須能夠從該交易中抽成;而川普於8月14日所簽署的另一行政命令,則要求字節跳動必須要在90天內(11/12),刪除所有存放在TikTok或 Musical.​ly系統的美國民眾資料。

對於川普的種種要求,TikTok則說明,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曾在2019年,要求檢查字節跳動在2017年買下Musical.ly的交易案,當時字節跳動已經放棄Musical.ly的美國資產,而且提供了大量的文件與詳細資訊予CFIUS,藉以證明TikTok的安全措施,包括把TikTok美國用戶的資料存放在美國及新加坡,以及確保相關資料庫無法被未經授權的人士存取,涵蓋美國以外的任何政府。

此外,TikTok也批評CFIUS在未說明TikTok的安全措施何以無法修補美國的國安疑慮之下,就單方面中止了雙方的交流,還在審核期限的最後5分鐘作出了決定,認定TikTok存在著國安風險。

TikTok亦說川普的行政命令誤用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的名義,因為該法主要規範的是電信業者,可TikTok並不是;並說川普希望從交易中拆成一事,根本與他所宣稱的國家安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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