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資料治理委員會未來在公私協力,引進民間專業人士,臺北市推動e化政府的同時,也能兼顧個資保護的問題。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去年12月臺北市政府在城市資料治理上跨出重要的一步,繼設立臺北市大數據中心,建立府內聯合大數據分析團隊之後,更進一步成立資料治理委員會,這個市府層級的委員會,主任委員正是市長柯文哲,副主委則是祕書長陳志銘擔任,由法務局、研考會、資訊局三個單位共同運作委員會,三位局處首長也擔任內部委員,除了府內各局處主管擔任內部委員,也聘請科技法律、學校、研究單位、科技業、諮詢顧問等專業人士擔任外部委員。

柯文哲和幾位局處首長,過去曾拜訪上海、杭州、美國紐約,去年初也參訪愛沙尼亞,了解國外的城市治理經驗,作為臺北市施政上的參考,柯文哲對國外以類似設立資料保護官印象深刻,因此回國後責成法務局、資訊局相關單位,研究臺北市的個資保護機制,最後決定建構完整的制度,終於在去年底成立府級的資料治理委員會。

「資料治理委員未來會在公私協力,引進民間專業人士,臺北市推動e化政府的同時,也能兼顧個資保護的問題」,柯文哲表示,這個委員會首要工作就是決定臺北市政府在資料治理,包括政策面、技術面的技術規格普及、法治面等相關問題。其次,協助資料的整合流通及應用,讓大數據中心發揮最大的效用;第三是個資保護及資料安全政策、指導原則。就資料治理的社會倫理、技術、制度各方面思考,建立完整機制,讓市府資料有效、合理、合法、安全的使用。

委員會底下設立三個工作小組,分別是個資保護、整合應用、空間資訊。個資保護小組負責個資安全管理、保護及相關技術規範或指引,包括資料盤點、風險評估、分類控管、人員培訓、稽核、個資蒐集處理與利用等規範。而整合應用小組則是為市政資料整合流通及查驗平臺,結合大數據中心進行決策支援的市政資料分析,作為市政規畫、執行與調整的依據;空間資訊小組則負責引導跨單位的空間圖資資料正規化作業,讓不同領域的空間資料運用整合創造新的加值應用。

資料治理委員會的工作任務涵蓋隱私權的保護、確保資料安全,並且制定臺北市政府內部的資料標準及規範。

去年推動成立大數據中心,也是資料治理委員會委員之一的資訊局長呂新科指出,臺北市政府從2016年成立臺北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以來,引進Living Lab的概念,以公私協力的機制,推動科技驅動的創新城市發展,這個機制的運作已相當成熟,但也逐漸發現個資保護、資訊安全議題,成為臺北市數位轉型中一個重要的板塊,因此希望將資料驅動的城市治理儘快予以補強。

「臺北市一直以來都有這種整體思考,不代表先前沒有注意個資保護,而是以前作法較鬆散地依附在既有的法規、管理機制下」,呂新科解釋道。

至於臺北市政府未來要如何做好個資保護?柯文哲認為,外部機關或企業要使用臺北市政府的資料,應有一個專門機構來處理,因此府內成立大數據中心。另外,對於較敏感的個人資料要開放時,釋出是否合理,要由資料治理委員會制訂標準,當科技走在法律之前發生爭議時,也由委員會解決衝突。

而未來市府釋出的資料,對公益或產業使用該如何收費,將交由資料治理委員會討論。

資料治理委員會剛成立不久,目前正規畫建立資料運用流程的階段,若有相關資料使用上需要討論時,會送到資料委員會審查,例如涉及個資、隱私,或是跨局處資料交換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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