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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中央銀行(TCMB)
土耳其的官方公報《Official Gazette》上周五(4/16)公布了一項有關加密貨幣的規定,禁止當地以加密資產作為支付工具,相關規定將於4月30日生效。
根據規定,加密資產不得作為直接或間接的支付工具,且不得有服務直接或間接支援以加密貨幣支付,此外,不管是支付組織或者是電子貨幣機構,都不得提供加密資產的交易、託管、轉移或發行服務。
土耳其中央銀行指出,加密資產具備許多風險,包括它們沒有受到任何監管,也缺乏中央監管機關;加密資產市場的變動太過劇烈;匿名性使得它們可能被應用在非法活動上;錢包可能遭盜或非法使用;相關交易不得撤銷。
就算已有人提倡要將加密資產應用在支付中,但該行認為相關的行為可能因為上述因素而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進而破壞人們對現有付款方式與工具的信心。
COVID-19疫情讓不少人將加密貨幣視為避險工具,而土耳其里拉(Lira)貨幣持續下滑,甚至在一個月前暴跌超過兩位數,更加速了當地的加密貨幣交易。
不確定是否受到此一消息的衝擊,比特幣在上周五的價格從6.4萬美元跌至6萬美元,周末更續跌至5.4萬美元,跌幅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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