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與勤業眾信合作日前發表了第一份臺灣金融科趨勢展望報告,盤點臺灣金融科技發展現況,並提出10項政策建言,期待金融主管機關今年盡快推動,多數與資料交換、個資合理共享的挑戰相關。

政治大學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王儷玲觀察全球金融科技四大領域的發展,她指出,在數位銀行方面,支付功能擴張到更多類型的情境,開放銀行策略和資料共享趨勢也開始創造更多元金融生態系的成形,在資產管理領域,理財平臺透過API串聯到更多應用,讓機器人理財逆勢成長,但需要發展新的監理機制保護投資人權益。

而在保險科技(InsurTech)發展趨勢上,王儷玲認為,新型態的通路快速發展,也開始善用AI和大數據來分析和改善顧客體驗,像是結合IoT的使用者行為式保險(UBI)創造了新保險計價和服務模式,或是結合穿戴裝置,能提供健康促進創新服務的新型態外溢保單。這些新興科技趨勢也讓全球法遵科技投資大增,年成長率高達了119.1%,又以身分識別和洗錢防治相關科技的投資為主流。在監理科技領域下,跨平臺數位身分互通是監理科技發展關鍵,也開始出現用AI協助不正當行為的即時監測和預防詐欺,另外像是在數位申報和數據治理也有不錯的進展。

政治大學和勤業眾信訪談了臺灣10家金融機構,包括多家金控、大型銀行和人壽,來了解他們對金融科技和未來趨勢的看法,來歸納政策建議。

臺灣金融機構在FinTech技術面的發展上,目前主要聚焦在AI、雲和身分識別三大類,法規面最期待的是資料共享、上雲、監理科技這三類,可以有法規鬆綁或突破,例如業者期待雲端服務相關法規,能有更開發或更完整配套的辦法。臺灣金融業者在策略上也多半重新定位自己的金融科技發展策略,加快數位轉型的腳步,近兩年的疫情,更是加速了金融產品和服務數位化的發展,甚至是原有商業模式的轉型。

不過,王儷玲指出,在臺金融科技發展上仍有許多挑戰,像是業者在資料蒐集和交換仍面臨不少個資法限制的挑戰,另外第三方服務業者(TSP)的管理成本仍然很高,影響參與者意願,進而侷限了臺灣開放銀行生態圈的發展。而保險業的挑戰則是新法遵,例如2026年正式接軌IFRS17和ICS 2.0等,業者得投入大量營運資源,排擠了數位發展的投入,而個資使用也仍既是保險科技發展的主要限制。

資產管理業上,千禧世代投資人偏好線上服務,讓傳統理財顧問面臨轉型壓力,傳統資產管理公司營運成本也比過去更高,如何控制成本來維持獲利是重要課題,另外,消費者偏好落差很大,業者資源有限也不易調整通路和部署新投資工具。而在臺灣監理科技的發展上,不論監理機關或金融業者都需要更有效能的數據共享設計,但也都面臨了法遵合規的挑戰。

因應這些局勢和挑戰,在這份報告中,也提出10項對主管機關的建議,其中不少是針對個資使用和資料共享的建議,例如像是建議主管機關要建立資料賦權機制,讓消費者可以在資安個資保護下合理使用自身數據,來促進資料共享與API經濟。也需要建立更明確的個資去識別化標準和資料交換中心。

王儷玲表示,尤其像是個資去識別化標準流程,還有相關作業平臺和認證機制,也是加速業者雲端環境健全發展的配套之一,可以讓新創TSP透過合規雲端服務來與金融業者交換資料,不只是減少業者的資安成本,還可以降低TSP業者的進入門檻。更進一步,她也建議主管機關需要提升數據治理作為,來促進產業資料共享平臺的發展,像是指派單一專責機構負責資料數據治理策略,或設立數據治理委員會,從資料共享和交換的角度來界定資料分級等

王儷玲指出,建議主管機關成立API管理專責機構長期負責開放銀行API標準,而TSP業者則可成立治理聯盟或協會,配合銀行公會和財金公司,共同建立一套TSP治理機制。未來可以把「試辦沙盒」的適用範圍擴大,尤其要納入金融業者最需要的行政規則及命令的鬆綁與調適。

另外還有一項呼籲是,這份報告建議政府應該參考金融科技發展的標竿國家,也建立臺灣自己的大數據和AI新規範,像是可以參考歐盟的「可信任的AI倫理規範」、美國「演算法問責法案」或是新加坡的「AI監管模式框架」等。

這份報告也有針對金融業者的建議,王儷玲指出,業者也要積極引進新興科技,例如生物辨識、區塊鏈和AI,來建立儀表板式的風險評分系統,這也有助於協助內部風控、稽核和法遵,可以有效降低法遵成本。

王儷玲指出,這些對主管機關的建議,已有一些正在進行,例如同一金控子公司下資料交換的法規鬆綁,但對於其他策建議,她期待主管機關,都能盡快在1年內推動完成,來促進臺灣金融科技的發展。

臺灣金融科技發展10建議

1.建立資料賦權機制以利資料共享與API經濟

2.建立個資去識別化標準與資料交換中心

3.提升數據治理促進跨產業資料共享平臺

4.開放銀行應建立API管理專責機構與TSP治理機制

5.借鏡國際制訂大數據與AI新規範以利創新落地

6.鼓勵業者積極擁抱新科技創造新價值

7.導入新技術提升業者法遵科技效能

8.加速健全雲端環境之配套

9.擴大金融業試辦範圍促進金融科技創新應用

10.打造良好的產學合作平臺培育金融科技新人才

資料來源:政大金融科技研究中心,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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