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Google

美國36州再加上華盛頓特區的檢察長於周三(7/7)聯手控告Google違反反托拉斯法令,這次的焦點在於指責Google Play中所存在的排他性條款及反競爭行為,Google當天即反駁,Android是個開源平臺,在行動技術上創造了更多的選擇,而就算使用者在Google Play找不到想要的程式,也能到其它程式市集下載,並未如同其它行動作業系統般地限制程式下載,因此,一群州檢察官選擇攻擊一個更開放也更多選擇的系統是很奇怪的。

根據訴狀,州檢察長們認為Google壟斷了行動作業系統,也壟斷Android程式的散布,藉由技術門檻與條件來限制開發者只能於Google Play上散布程式,強迫OEM業者簽署條款以限制裝置內建第三方市集,亦非法壟斷了Android的程式內購買機制。

紐約州檢察長 Letitia James表示,Google要求Google Play上的程式必須使用Google Billing程式內購買機制,以永遠向開發者收取最高30%的消費佣金,Google已從網路的守門人擴大到成為數位裝置的守門人。

James指出,Google已經成功地讓三星或Verizon等業者推出Android手機,並放棄開發它們自己的程式行動商店,儘管Google宣稱Android平臺是開放的,但當Android取得獨霸地位時,Google卻又開始緊縮Android生態體系與Android程式的散布管道以限制競爭。

不過,Google對此並不以為然。Google說明,該訴狀只聚焦於Android裝置的程式市集,完全忽略了Google也面臨其它平臺的競爭,例如蘋果App Store的營收才是全球行動市集的冠軍,同時Google也在努力贏得開發者與消費者的認同,如果他們不喜歡Google,隨時可以改用其它程式市集。

此外,Google也說明Android裝置上一直存在著許多選擇,裝置製造商或電信業者也能在行動裝置上預載Google Play與其它程式市集,事實上,絕大多數的Android裝置都預載了兩種以上的程式市集,Amazon的Fire平板電腦更只預載其它程式市集而無Google Play。

對於拆帳比例的問題,Google則回應,約有97%的開發者並未透過Google Play銷售數位內容,因此Google根本無從向它們抽取佣金,而且只有不到0.1%的大型開發者必須支付30%的佣金,意謂著此一訴訟只代表著那0.1%的開發者。

另一方面,訴狀中完全未提及Google的佣金費用其實與其它平臺差不多,從 Samsung Galaxy Store、Amazon Appstore、Microsoft Xbox、Sony PlayStation、Nintendo Switch到Apple App Store。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