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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韓聯社報導,南韓公平會昨(14)日以Google藉由獨大地位強迫裝置業者不得採用分叉版本的Android作業系統,阻礙創新,對這家科技大廠罰款2074億韓元(約臺幣50億元)。

這項決定是南韓公平會2016年因應投訴,調查Google是否有以不公平商業手段迫使裝置製造商配合,影響市場自由競爭的結果。

南韓政府調查認定,Google強迫三星等裝置製造商簽定「反碎裂化協定」(anti-fragmentation agreement,AFA),以換取Google App Store軟體授權及早期存取Android的權利。

AFA協議要求製造商不得在其產品中搭載分叉過的Android,包括製造商本身也不得分叉Android。韓國政府認為這類協議已經鞏固Google在行動作業系統市場的壟斷地位,並妨礙智慧裝置上新式作業系統的創新。

其他裝置業者,包括Amazon及阿里巴巴都以AOSP(Android Open Source Project)為核心分叉出自有OS。不過除了各自手機、平板產品外,沒有第三 方裝置使用他們的作業系統。

南韓政府要求Google南韓及亞太區必須做出修正。

Google對此表達抗議。Google公司指出,反碎裂協議是促進不同裝置之間的應用相容性,有益軟、硬體創新,造福韓國手機製造商及軟體開發商,但韓國公平會的判決忽略了這些效益,破壞消費者利益。Google表示將提出上訴。

南韓政府還另外對Google進行二項調查,分別是Google強迫第三方行動遊戲App業者只能使用Play Store上架及發布,以及強迫Android App內建Play Store程式內購買(in-app store,IAP),藉此收取30%分帳。

這些案子已在美國本土及歐盟引發官司。上周美國法院就Epic Games控告蘋果強迫使用專屬IAP支付機制一案作出裁決,要求蘋果不得限制開發者於程式中,藉由其它方式引導使用者至外部付款。

8月南韓國會率全球之先通過一項法案,允許蘋果及Google等平臺業者不得強迫第三方App業者只使用其支付機制,而須允許App及內容業者將用戶導引到其他平臺付款。本法案將交由總統文在寅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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