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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自去年2月開始調查Alphabet、Amazon、蘋果、臉書及微軟等美國五大科技業者,在2010年1月至2019年12月底所執行的併購活動,由於這些併購活動的規模都低於《HSR Act》反托拉斯修訂法中必須提報的門檻,因此不必向競爭主管機關提報,也不必向投資人交待,然而,FTC的調查卻顯示,這些業者經常利用漏洞來逃避審查。

根據《HSR Act》的規定,只有超過9,200萬美元交易金額的併購案必須提報,在這10年間,這些業者未提報的併購活動總計有819項,其中有382項取得了對方的經營控制權,150項取得了對方的資產,101項屬於招聘活動,91項買的是專利,還有45項取得少數的投票權,以及少數的授權交易及與經濟利益有關的交易,而FTC則著重在扣除招聘與專利,且交易金額超過100萬美元的併購活動上,約有616項。

調查顯示,在616項的交易中,有94項的交易金額直接超過了《HSR Act》的審查門檻,但業者卻未提報;另有3項交易在計算業者承擔了對方的債務之後就超過門檻;還有9項交易若計入對創辦人與員工的延遲補償,就會超過門檻。

此外,還有多達75%的交易對於被併購企業的創辦人或重要員工,提出了競業禁止條款。

FTC專員Rohit Chopra指出,當這些位居主導地位的大型企業無法自行創新時,它們就會藉由關注小型競爭對手來獲取創新,而這也是為什麼這五大科技業者針對新創的資產與智慧財產展開收購,因為這些新創或許有一天會威脅到它們的地位,然而,《HSR Act》所設下的門檻卻讓業者得以不受約束地執行併購活動,他們正在評估是否應修改《HSR Act》,要求業者提報更多的併購活動。

這五大科技業者除了想方設法地躲避審查之外,FTC也擔心這些業者會在交易中濫用競業禁止條款,而阻礙了市場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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