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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 Parliament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的內部市場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在本周二(11/23),以42票對2票通過了《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制定了規則來規範所謂的數位「守門人」(Gatekeeper)在歐洲市場可從事或不准從事的行為,包括得以限制這些核心平臺的大型收購案,違反該法令的企業可能會被判罰年營收的4%~20%。
被《數位市場法》視為「守門人」的是那些提供核心平臺服務的大型企業,涵蓋了網路仲介服務、社交網路、搜尋引擎、作業系統、網路廣告服務、雲端運算、影片分享服務、瀏覽器、數位助理或連網電視等,且其在歐洲經濟區的年營收超過80億歐元,市值超過800億歐元的企業,意謂著不管是蘋果、Google、Meta或Amazon都將受到該法案的規範。
該法案是為了確保公平且開放的市場,因此不管是對目標式廣告或是各種服務的互動性都有額外的規範,包括禁止企業針對未成年人進行目標式廣告,也具備阻止大型併購案的權力,其詳細內容將在今年12月進行全體投票,預計於明年與歐盟各國政府展開協商。
由於詳細的規則尚未確定,外界則期許《數位市場法》要求社交平臺與通訊平臺應能與競爭對手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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