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以實際數字說明這項損失。勞保投保薪資三萬元的勞工,如果遇企業關廠、歇業、裁員、甚至是工作不力而遭資遣或解聘等非自願性失業,可以獲得政府三種補助。首先是免費參加政府公辦的職業訓練,而且訓練期間每月可領一萬五千元的生活津貼,以實際受訓時間領取,最長不超過六個月,這部分最多可領到九萬元。

如果職訓結束,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仍無法推介就業,則可領取失業給付,每月領取投保薪資的60%,也就是一萬八千元,以六個月為限,這個部分可領到十萬八千元。失業給付期結束後,如果還是無法被推介就業,則可接受政府安排的臨時工作機會,每週工作三天,月薪一萬六千元,最多可從事六個月,領得薪資約九萬六千元。

三項補助加起來最多可領取二十九萬四千元。

1111人力銀行指出,除非「優退」加發的金額超過上述數字,否則勞工輕易簽下同意書,成為「自願」失業者的後果,便要損失所有優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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